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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原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宋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1-08-16 16:3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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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16日電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甘肅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常務副省長宋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宋亮理想信念喪失,利用職權搞利益交換,撈取政治資本,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嚴重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將手中掌握的金融監管職權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非法利益;利用職務便利在審批成立小額貸款公司、獲得融資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宋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宋亮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甘肅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郝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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