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條例》進一步明確了相關方面責任

2021-08-24 18:21 來源: 中國政府網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下午3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盛榮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安全協調局局長孫蔚敏、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局長隋靜、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王瑛瑋、司法部立法一局負責人張耀明介紹《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記者】

通過您剛才的介紹我們了解到《條例》出臺的背景、過程和主要框架,感受到了國家對於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我們想進一步了解一下,當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面臨怎樣的形勢和問題?《條例》確立的保護工作總體思路和責任體系是什麼?謝謝。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 盛榮華】

謝謝你的提問。當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面臨的網絡安全形勢還是非常嚴峻複雜的,網絡攻擊威脅上升,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高級持續性威脅、網絡勒索、數據竊取等事件頻發,危害經濟社會穩定運行,而現在網絡安全保護工作也還存在一些短板問題,比如我們的工作基礎還不夠紮實,有一些薄弱環節,資源力量分散,技術産業支撐不夠,這都是我們存在的一些短板問題。需要我們建立專門的制度,進一步明確各方責任,加快提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的能力。在《條例》保護工作總體思路上,主要是把握幾點: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當中存在的短板問題、薄弱環節,在細化《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將實踐證明比較成熟的一些做法上升為法規制度,為保護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壓實責任。壓實各方面的責任,這裡面有運營者的主體責任、有保護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也有社會各方面的協同配合和監督責任。這裡特別強調和明確的是運營者的主體責任,這是基礎、是關鍵。運營者的主體責任落實好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的工作就能夠做得更好。

三是要做好與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銜接配套。在網絡安全法確立的總框架下,我們細化相關制度措施,處理好與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關係。

貫徹落實好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要築牢網絡安全防線、提高網絡安全保障能力、強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防護”的重要指示精神,《條例》進一步明確了相關方面的責任。一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要履行好主體責任,“誰運營、誰負責”,這是個原則。在《條例》的總則部分,我們對運營者的責任作了原則性規定,而且還有專章細化了有關規定和要求。二是保護工作部門的責任。落實好“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條例》當中明確了保護工作部門對本行業、本領域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具有哪些責任。三是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在國家網信部門統籌協調下,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監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電信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要依照本《條例》和有關的法律法規,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的工作。《條例》還明確了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也要實施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和促進措施。

總的來講,上下左右要共同構建一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的責任體系,這樣才能築牢國家網絡安全的屏障。謝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