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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對如何界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進行了明確

2021-08-24 18:25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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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下午3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盛榮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安全協調局局長孫蔚敏、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局長隋靜、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王瑛瑋、司法部立法一局負責人張耀明介紹《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封面新聞記者】

我的問題想提給公安部,我們注意到《條例》對如何界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進行了明確,請問這對後續的安全保護工作有何重要意義?此外,認定的核心標準是什麼?謝謝。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 王瑛瑋】

識別認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是開展安全保護工作的前提,《條例》從我國國情出發,借鑒國外通行做法,規定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定義、範圍和認定程序,有利於國家明確網絡安全保護的重點對象,採取有力措施,實施重點保護。同時,也為後續落實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責任、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保障和促進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奠定了基礎。

對於認定的核心標準,根據《條例》規定,主要考慮三個方面的因素:一是網絡設施、信息系統等對本行業、本領域關鍵核心業務起到基礎支撐作用。二是網絡設施、信息系統等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洩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和公共利益。三是對其他行業和領域具有重要關聯性影響。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將重點考慮以上因素,結合本行業、本領域實際,制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認定規則,報國務院公安部門備案,並根據認定規則,組織本行業、本領域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認定。謝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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