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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印發實施

2021-09-03 10:16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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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食品違法最高獎勵50萬元
《甘肅省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印發實施

記者從9月2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甘肅省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獎勵辦法》旨在鼓勵社會公眾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推動食品安全共治,營造讓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維護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不斷增強公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獎勵辦法》規定,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最高可達50萬元。

據介紹,《獎勵辦法》根據舉報證據與違法事實查證結果,分為3個獎勵等級。受到行政處罰的,按照罰沒金額計算獎勵金額,最低給予舉報獎金2000元、1000元、500元獎勵;受到刑事追責的,按照罰金金額的5%、3%、1%給予獎勵;未被判處罰金或者按此計算不足3萬元的,給予3萬元獎勵。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最高可達50萬元。(記者 李維琴)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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