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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明確對10種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情形舉報進行獎勵

2021-09-04 13:55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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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9月2日下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甘肅省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我省明確對10種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情形的舉報進行分級獎勵,舉報獎勵金額最高可達50萬元。

《獎勵辦法》共六章二十八條,適用於本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和各級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林草、糧食和儲備、公安、海關等部門,受理社會公眾舉報屬於其職責範圍內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獎勵辦法》進一步規範、細化了我省食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範圍、獎勵條件和獎勵程序等,規定了10類屬於舉報獎勵範圍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應當同時具備的3個條件和遵循的5個原則以及8種不屬於本辦法獎勵範圍的情形。完善了獎勵程序,細化獎勵程序的啟動、初審、認定、通知、復核、獎勵領取方式等內容。要求各級相關部門建立健全舉報獎勵檔案,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不得洩露舉報人的相關信息。

《獎勵辦法》對符合10種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情形的舉報,分為3個獎勵等級。受到行政處罰的,按照罰沒金額計算獎勵金額,最低給予舉報獎金500元獎勵;受到刑事追責的,按照等級,給予不低於3萬元獎勵;舉報獎勵金額最高可達50萬元。同時,鼓勵食品生産、經營、使用環節內部人員舉報,並明確加大對內部投訴舉報人的保護和獎勵力度,按照3個等級標準2倍計算獎勵金額。(記者 曹立萍 張燕茹)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楊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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