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規範臨床用藥!《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調整工作規程》發佈

2021-09-04 14:06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徐鵬航、邱冰清)國家衛健委近日印發《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調整工作規程》,旨在加強我國臨床合理用藥管理,不斷規範臨床用藥行為,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實現安全、有效、經濟、適宜的合理用藥目標。

規程明確了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的遴選範圍,確定了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的調整原則、週期和工作程序等。

規程提出,納入目錄管理的藥品應當是臨床使用不合理問題較多、使用金額異常偏高、對用藥合理性影響較大的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重點包括輔助用藥、抗腫瘤藥物、抗微生物藥物、質子泵抑製劑、糖皮質激素、腸外營養藥物等。

規程明確,目錄的調整共包括啟動調整、地方遴選推薦、專家匯總、公佈結果4個階段。目錄更新調整的時間原則上不短于3年,納入目錄管理的藥品品種一般為30個。

規程還要求,對調整出原目錄的藥品,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繼續監控至少滿1年,掌握其處方點評、使用量、使用金額等情況,促進臨床合理用藥水平的持續提高。

國家衛健委表示,對尚未納入目錄管理的藥品,也要求做好常規臨床使用監測工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楊鶴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