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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答記者問

2021-09-29 23:14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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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調節局負責同志就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答記者問

一、近日一些地方拉閘限電,引發社會對冬季能源保供的擔心,發展改革委準備採取哪些措施保障冬季能源供應?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供暖季能源保供工作,作出了系統部署和安排。針對近期能源供需偏緊的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正會同有關方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系統觀念,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底線思維,多措並舉加強供需調節,重點從六個方面採取措施,確保今冬明春能源穩定供應,確保居民用能安全。一是多渠道增加能源保供資源。依法依規釋放煤炭先進産能,有序增加煤炭進口,盡力增加國內天然氣産量,保持中亞管道氣進口穩定,壓實責任保障煤電氣電機組應發盡發。二是發揮好中長期合同“壓艙石”作用。推動發電供熱用煤中長期合同直保全覆蓋,全面簽訂年度和供暖季供氣合同,及早鎖定資源。三是進一步做好有序用能工作。指導地方科學合理制定有序用能方案,完善動態調整機制,切實做到用戶知情、合同約定,確保方案可執行、可操作,科學實施。堅守民生用能保供底線,堅決避免壓限居民用能的情況發生。四是發揮好能源儲備和應急保障能力的重要作用。督促電廠在供暖季前將存煤提高到安全水平之上,加快推進應急備用和調峰電源能力建設,嚴格落實儲氣設施注氣進度,確保入冬前注滿。五是合理疏導用能成本。在確保民生、農業、公益性領域用能價格穩定的情況下,嚴格按價格政策合理疏導能源企業生産運行成本。六是有效控制不合理能源需求。堅決遏制“兩高”項目不合理用能需求,推動主要耗煤行業節煤限煤。

近年來,我們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之以恒推進能源産供儲銷體系建設,能源供應保障能力穩步提高。今冬明春我國能源供應是有保障的,我們有資源、有條件、有能力保障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二、東北地區是冬季能源保供的重中之重,社會關注度高,請問將採取哪些針對性保供措施?

答:東北地區天氣嚴寒,採暖季長,居民對採暖要求高,社會關注度高,做好東北地區冬季能源保供工作責任重大、極為關鍵。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協調力度,向東北地區傾斜資源,全力保障東北能源運行平穩。

一是增加東北地區發電有效出力。組織中央發電企業結合採暖期供暖安排,合理安排機組檢修,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煤電機組開機水平,切實提升電力供應能力。優化電力運行方式,加強東北地區各省份統籌互濟,合理調整東北地區外送電。

二是確保東北地區發電取暖用煤足額供應。在已簽訂年度煤炭中長期合同基礎上,又組織産運需企業集中補簽了一批中長期合同,實現東北三省發電供熱用煤中長期合同全覆蓋,採暖季發電供熱用煤資源已得到落實。同時,在晉陜蒙地區選取一批條件好的煤礦列為冬季重點應急保供煤礦,在用煤高峰期階段性釋放産能,重點保障東北地區。引導發電供熱企業加大進口煤炭採購力度,提前鎖定資源和價格,做到應進盡進早進。

三是提升東北地區有序用電管理水平。指導東北地區在當前有序用電方案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確保居民、農業等民生領域用戶用電不受影響。建立各級政府主管部門、電網企業聯合工作機制,在執行有序用電過程中嚴格做到提前告知用戶,鼓勵和引導用戶主動錯峰用電,堅決做到“限電不拉閘”“限電不限民用”,確保電力運行平穩。

三、在今年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中,如何保障民生用能需要,確保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答:習近平總書記時刻關心民生冷暖,多次對保障民生用能需要、確保群眾安全溫暖過冬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強總理等領導同志先後就做好民生用能保障作出重要批示和工作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各地、有關部門和企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把確保民生用能作為保供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民生用能將在資源上做到充分保障。民生用能佔我們整個供應的比重不高,居民用電佔全部用電的不到20%,民生用氣佔全部用氣不到50%,有能力、有條件給予全額保障。為保障民生用能供應,很重要的一項措施就是對民生用能實行合同全覆蓋。為此,已組織煤炭企業與發電企業簽訂電煤中長協,實現對發電供熱用煤全覆蓋。同時,組織供氣企業和地方全面簽訂供氣合同,對民生用氣合同全覆蓋。要求各地將燃氣公交車、出租車全部納入民生用氣範圍予以保障。

二是民生用能嚴格按價格政策保持穩定。我國對民生用電用氣都有明確的價格政策。對居民生活用電實行政府定價。對居民生活用氣實行基準門站價格加合理浮動機制管理。在當前國際能源價格大漲的情況下,相關各方很好地貫徹執行了這些政策要求。民生用電用氣價格將嚴格按價格政策保持基本穩定。

三是切實完善民生用能保障的責任機制和技術條件。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冬季高峰期取暖用電用氣需求不斷攀升,加大了調峰保供的難度。部分時段必須堅持民生優先,統籌協調好保障民生用能和部分工商業生産用能的關係。為此,我們組織各地和煤炭、電力、天然氣供應企業建立了可中斷調峰用戶清單,制定了壓減預案,必要時科學有序實施“壓非保民”,既要兜住民生用能底線,也要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降到最低。

保障民生用能需要是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企業共同的責任。地方須落實好保障民生用能的主體責任,供能企業須落實好民生用能的供應保障責任。只要相關各方切實履行好責任,共同把各項保供措施落實到位,完全能夠保障好民生用能需要,確保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四、請問迎峰度冬期間電力供需形勢如何?下一步將採取哪些措施保障迎峰度冬期間電力供應?

答:今年冬季,受經濟穩定增長、取暖用電快速增加等因素影響,預計全國最高用電負荷將逐步攀升,有可能超過今年夏季和去年冬季峰值。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全力增加電力供應保障能力,加強運行協調調度,確保電力可靠供應。今年冬季全國總裝機將達到24億千瓦左右,同比增加約2億千瓦,有效頂峰負荷將再提高6000萬千瓦以上,頂峰發電能力可以超過12億千瓦以上,全國最大發電能力能夠保障最高用電負荷需求,我們有信心有能力做好冬季電力保供。

一是做好發電用煤用氣保障。加強供需形勢研判,壓實地方和企業保供責任,提前制定冬季電力用煤用氣保供方案,落實好資源和運力,做好入冬前煤炭、天然氣儲備,保障發電用煤用氣充足供應。

二是統籌加強電力保供能力建設。加快推進重要電源電網項目建設,保障煤電、氣電機組充分出力,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多渠道提升電力供應能力。

三是按價格政策合理疏導發電成本。指導各地切實組織好電力市場交易,嚴格落實燃煤發電“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讓更多電量進入市場交易,不得對市場價格在合理範圍內的正常浮動進行不當干預,讓價格合理反映電力供需和成本變化。

四是科學制定實施有序用電方案。做到“三個必須堅持”。必須堅持“壓非保民”,嚴格保障民生和重要用戶用電。必須堅持“用戶知情、合同約定”,確保企業對可中斷負荷規模、執行條件等充分了解,組織供電企業、用戶、政府主管部門簽訂合同或協議。必須堅持“限電不拉閘”,科學安排有序用電,嚴格落實有序用電,嚴禁拉閘限電。

五、今冬明春採暖季煤炭供需形勢如何,下一步採取哪些措施保障煤炭穩定供應?

答:煤炭仍是我國目前的主體能源,在國家能源供應中發揮著重要的基礎和兜底保障作用。經過近幾年持續推進煤炭産供儲銷體系建設,我國煤炭生産供應和應急保障能力大幅提升。今年以來,受我國經濟持續恢復和國際大宗能源原材料價格上漲影響,我國煤炭消費超預期增長,供需偏緊。今冬明春採暖季煤炭消費將繼續保持增長,通過進一步增加産量、增加進口、動用儲備資源和社會庫存,煤炭供應是有保障的。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始終把採暖季煤炭保供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作,會同有關方面千方百計採取有力有效措施,確保煤炭安全穩定供應。一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産增供。指導煤炭主産區和重點企業,科學制定生産計劃,安全有效釋放先進産能。二是進一步核增和投産優質産能。支持具備條件的優質産能煤礦釋放先進産能。三是適度增加煤炭進口。支持企業用好國際資源,保持適度進口規模,有效補充國內供應。四是著力提升存煤水平。支持地方和企業加強煤炭儲備能力建設,準備一定規模應急儲備資源,著力增加電廠存煤。五是重點保障發電供熱用煤需要。發揮煤炭中長期合同“壓艙石”作用,在年度中長期合同的基礎上,組織産運需企業補簽合同,推進發電供熱用煤中長期合同全覆蓋,同時加強履約監管,保障發電供熱等民生用煤穩定供應和價格平穩。六是規範市場運行秩序,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查處哄抬價格等違規行為,穩定社會預期。

總的看,通過採取一系列有力有效措施,今冬明春採暖季用煤需求是有保障的,煤炭供應水平能夠確保人民群眾溫暖過冬。

六、近期國際天然氣價格持續走高,這對我國冬季天然氣保障供應帶來哪些影響?如何更好地保障供暖季民生用氣需求?

答:今年以來,國際天然氣價格持續走高。中國是天然氣進口大國,國際氣價上漲客觀上會抬高我們進口使用天然氣的成本。得益於這幾年我們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指明的方向,持之以恒紮實推進天然氣産供儲銷體系建設,大力推動國內增儲上産,加強進口統籌協調,加快提升儲氣能力,國際氣價上漲對我們的影響總體是可控的。特別是我國對居民用氣實行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國際氣價上漲對居民生活等民生用氣影響可控制到最低限度。針對今冬明春國際國內天然氣市場形勢,我們會同有關部門和企業,及早採取措施保障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確保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一是冬季保供氣源有明顯增加。組織上遊供氣企業大力推進國內增儲上産,前8個月國內生産天然氣1361億立方米,同比增長10.8%,供暖季期間將繼續保持安全高負荷生産。指導企業及早安排採購現貨LNG資源,保持管道氣進口穩定。截至目前,已提前鎖定冬季保供資源1744億立方米,做好今冬天然氣保供工作我們是有底氣的。

二是實現了中長期合同全覆蓋。組織上遊供氣企業和各地全面簽訂全年和供暖季合同,絕大多數省區市簽訂合同量都比上年實際消費量有一定增長,為保障供暖季高峰期天然氣供需關係穩定奠定了堅實基礎。供暖季期間,我們將督促各方嚴格按照合同保障供用氣,維護好供用氣秩序。

三是調峰保供能力明顯增強。今年入冬前全國可形成儲氣量超過270億立方米,比上年進一步提升,冬季高峰期每天可動用儲氣超過2億立方米。同時,準備了一定規模的應急儲氣量,確保應急調峰需要。堅持底線思維,指導地方和企業更新完善了3億立方米/天的可中斷非居民用戶清單,制定了分級壓減預案,做到隨時可用,確保居民生活、供暖等民生用氣需要。確需實施有序用氣的地方,也要堅決做到“壓非保民”“限氣不關閥”。

四是對民生用氣加強重點保障。對民生用氣全部納入合同保障範圍,落實保障供用氣責任。協調上遊供氣企業對北方清潔取暖重點地區在氣源保障上給予傾斜支持。冬季高峰期,對個別地區、部分時段出現供應偏緊情況,將及時加強調度,確保民生等重點用氣需要。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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