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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臺金融支持鄉村振興27條舉措

2021-10-20 11:13 來源: 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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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獲悉:近日,《關於新疆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印發。《實施意見》從提升政治站位、加大重點領域的金融資源投入、豐富金融産品和服務體系、提升金融機構服務能力、持續完善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等六方面提出27條細化舉措。

《實施意見》指出,當前新疆尤其是南疆四地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任務依然艱巨,鄉村振興資金需求依然巨大,新疆金融系統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供給能力和水平,助力新疆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

《實施意見》首先明確了今後幾年金融支持鄉村振興的目標任務。新疆金融機構要加大鄉村振興信貸投放力度,過渡期內,力爭實現全疆涉農貸款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産業帶動貸款增速高於涉農貸款增速;力爭實現全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增速高於涉農貸款增速,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首貸戶數量明顯增加;力爭實現南疆四地州各項貸款增速高於全疆各項貸款平均增速。

《實施意見》提出,新疆金融機構要推動保險期貨服務鄉村振興增量擴面,過渡期內,各農業保險承辦機構力爭實現脫貧地區農業保險覆蓋面持續擴大,中央對地方優勢特色農産品保險穩步推進,棉花“保險+期貨”持續實施;持續提升鄉村振興基礎金融服務水平,過渡期內,實現村級行政區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加快推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在2023年底前基本建成比較完善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

《實施意見》強調,要加大對糧食、棉花、林果業、畜牧業、區域特色農業等關鍵領域的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加大對現代鄉村産業體系建設的金融支持,做好鄉村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的綜合金融服務;要豐富服務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涉農企業等農業主體的金融産品和模式;要持續拓寬農村資産抵押質押物範圍,提升農業保險服務能力,發揮好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和避險功能。

《實施意見》由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聯合新疆銀保監局、新疆證監局、自治區財政廳等部門印發。(記者 王永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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