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天津市人社局解答養老保險手續相關政策問題

2021-11-22 10:04 來源: 天津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五問養老保險手續怎麼辦
──市人社局解答相關政策問題

簡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手續政策出臺後,辦理退休手續有哪些變化?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我市人員如何申報辦理退休?因為正常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晚辦退休,如何處理?就相關熱點問題,本報記者專訪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

問:簡化退休手續後,退休政策是否有變化?

答:此次簡化退休手續,主要是通過業務流程再造,實現退休手續的精簡,對於退休的範圍、條件、待遇計發等相關政策,仍保持不變。參保人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可在我市辦理退休手續: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核定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滿足最低繳費年限要求;待遇領取地為我市;申報退休手續時未被羈押、未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不含有期徒刑緩期執行、監外執行、假釋)。提前退休人員還應由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的幹部還應未被立案調查。

問:申報單位辦理退休,根據參保人員不同情況需要注意哪些?

答:除4種必要要件外,視不同情況需要提供以下8種要件:

1.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應提供經本人簽字確認的連續工齡審定表原件。

2.有核定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應提供《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原件。

3.提前退休人員應提供提前退休審核材料,包括《申請提前退休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傷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表(表二)》《天津市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資格審核表》《國有困難企業軍隊轉業幹部提前退休審批表》原件。

4.退休前評定了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退休單位聘任了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單位兌現了工資、在聘任期限內辦理退休手續的參保人員,應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表或證書、申報退休單位的聘任材料原件。

5.1995年底前獲得省部級以上勞模稱號的參保人員,應提供獲得勞模稱號的材料原件。

6.安置到企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應提供安置到企業的軍轉幹部審批表原件。

7.1993年以後存在領取失業金記錄的參保人員,應提供《就、失業證》《就業、創業證》。

8.參保人員因喪失行為能力無法核對本人參保信息的,應提交監護人居民身份證複印件1份或代辦人居民身份證複印件1份,並提交《代為確認參保信息承諾書》原件1份。

問:申報單位辦理退休有哪些流程?

答:申報單位為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包括退休減員、本人確認、待遇核定支付三個環節:申報單位辦理退休減員,同時打印《天津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申報表》;參保人員對《天津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申報表》記載參保信息進行核對,核對無誤的簽字確認並申報退休;申報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待遇核定支付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天津市企業職工退休證》。

問: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我市人員如何申報辦理退休?

答: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印發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退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我市的人員,視不同情況申報辦理退休:

檔案關係在我市的,由存檔機構申報退休;檔案關係不在我市且具有我市戶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存檔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由該存檔機構接收檔案併為其申報退休;檔案關係不在我市且為外省市戶籍的,向其最後一次在我市參保繳費所在區存檔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由該存檔機構接收檔案併為其申報退休。

上述人員中的無檔案參保人員,在提出退休申請前,應先向存檔機構提出建立退休檔案的書面申請,再由存檔機構為其申報退休手續。建立的退休檔案應包括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及其他辦理退休所需材料。

問:因為正常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晚辦退休,如何處理?

答:因正常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未能按時辦理退休手續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自其滿足退休條件次月起,補發基本養老金。(記者 廖晨霞)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