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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方面對地下水管理作出重要制度安排

2021-11-22 16:07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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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下午3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水利部副部長魏山忠和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長黃祎、水利部政法司司長張祥偉、水利部水資源司負責人杜丙照介紹《地下水管理條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水利部副部長 魏山忠】

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決議》強調,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力度。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資源屬性和生態功能,還是重要的水資源戰略儲備,2020年全國地下水資源量8553.5億立方米,其中,與地表水不重復的地下水資源量為1198.2億立方米。做好地下水管理和保護工作,對於保障我國城鄉供水、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和維繫良好生態環境具有重要作用。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地下水管理和保護。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強調水是生命之源,確保地下水質量和可持續利用是重大的生態工程和民生工程;要求開展地下水超採漏斗區綜合治理,遏制全國地下水污染加劇狀況。李克強總理對加強地下水保護和修復、推進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試點作出部署。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水利部會同有關部門,先後組織開展了劃定地下水超採區、建立地下水取水總量和水位“雙控”指標、實施南水北調東中線受水區地下水壓採、推進華北地區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等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全國地下水年開採量,從2012年達到最高1134億立方米後,2020年回落至892億立方米。

當前,我國地下水保護利用還存在兩個方面突出問題。一是局部超採嚴重。目前,全國21個省區市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採問題,個別地區甚至存在開採深層地下水問題。地下水超採區總面積達28.7萬平方公里,年均超採量158億立方米,其中華北地區地下水超採問題最為嚴重。超採導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含水層疏幹、水源枯竭,引發地面沉降、河湖萎縮、海水入侵、生態退化等問題。二是污染問題突出。城鎮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排放、農業面源污染導致地下水污染。根據《2020年中國生態環境狀況公報》,以淺層地下水水質監測為主的10242個監測點中,Ⅰ—Ⅲ類水質的監測點只佔到22.7%,Ⅳ類佔到33.7%,Ⅴ類佔到43.6%。除水文地質化學背景影響外,污染是影響地下水水質的主要原因。地下水更新慢,超採、污染問題治理修復難度大。

制定《地下水管理條例》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治水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保障地下水質量和可持續利用的重要舉措。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水利部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了《條例》起草工作,司法部審查後報國務院。李克強總理9月1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第14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10月21日簽署國務院令第748號公佈,《條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條例》聚焦地下水超採、污染突出問題,強化地下水節約保護、超採治理和污染防治,主要從六個方面對地下水管理作出重要制度安排。一是規定了地下水調查評價、地下水保護利用和污染防治規劃、地下水儲備三項基礎性制度;二是規定了建立地下水“雙控”、地下水取水計量、地下水資源稅費徵收等制度,明確了嚴格地下水取水許可申請條件、防止地下工程建設不利影響、禁止開採難以更新地下水等措施,推動節約、保護地下水;三是明確規定劃定地下水超採區、禁止開採區、限制開採區,編制地下水超採綜合治理方案,推動實施地下水超採治理;四是規定了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嚴格地下水污染管控的措施;五是規定建立國家地下水監測站網和地下水監測信息共享機制,強化對礦産資源開採和地下工程建設疏幹排水、需要取水的地熱能開發利用項目的監管措施。六是對超採、污染地下水行為,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條例》作為我國第一部地下水管理的專門行政法規,將為強化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採和污染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下一步,水利部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組織好《條例》的宣傳貫徹實施工作,抓緊完善相關制度,加快開展新一輪地下水超採區劃定,推進地下水“雙控”指標確定,加快推進地下水超採治理,強化地下水監管和水行政執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同配合,依法履行好地下水管理職責,保護好、利用好地下水資源,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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