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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明確相關政策 充分釋放政策紅利

2021-11-23 16:3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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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下午3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自然資源部副部長王廣華、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總經濟師楊超、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司長周遠波、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規劃財務司負責人郝雁玲介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自然資源部副部長 王廣華】

生態保護修復是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促進自然生態系統質量整體改善的重要措施,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只有恢復綠水青山,才能使綠水青山變成金山銀山;要探索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生態産品價值實現路徑,讓保護修復生態環境獲得合理回報。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指導下,各地區各部門積極推進生態保護修復,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由於歷史原因,我國一方面面臨一些地區生態系統受損退化嚴重、生態修復欠賬較多,資金投入不足等不利局面,需要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而另一方面,社會資本的參與的機制尚未有效形成,還存在信息披露不夠充分、參與渠道不暢通、支持政策不明確、回報路徑不清晰等一些實際問題。為解決這些問題,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核同意,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意見》。

《意見》明確要求,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聚焦重點領域,激發市場活力。提出了堅持“保護優先、系統修復”“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改革創新、協調推進”等4項工作原則。同時,重點明確了“參與機制”“重點領域”“支持政策”等3個方面的政策創新。

一、關於參與機制

以往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相關政策措施往往散見於不同部門、不同地方的各類文件當中,系統集成不夠,造成社會資本方獲取信息困難,對於可以參與的內容、參與的方式、參與的程序不夠清晰,未來不可預期,導致投資渠道不夠暢通,有時甚至觸碰紅線。

此次《意見》鮮明提出參與機制,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投資、設計、修復、管護等全過程,允許圍繞生態保護修復開展生態産品開發、産業發展、科技創新、技術服務等,對生態保護修復進行全生命週期運營管護。明確了可以選擇的自主投資、與政府合作、公益參與等3種不同參與方式,並通過利用獲得的自然資源資産使用權或者特許經營權發展適宜産業、申請核證碳匯增量並進行交易、經政府批准的資源綜合利用等獲取投資回報。提出了科學設立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合理制定生態保護修復方案,並通過市場公開競爭的方式選擇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的修復、經營主體,確保公開透明,讓每一個有能力有意願參與的市場都有公平參與並獲得回報的機會。進一步明晰了社會資本參與的內容、方式、程序,為社會資本充分掌握信息、理性分析研判、公平公正公開參與生態保護修復提供了保障。

二、關於參與的重點領域

我國生態系統複雜多樣,空間差異大,生態保護修復涉及面廣,整體性、系統性要求高。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從生態文明建設的整體視野提出“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的論斷,強調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因此,《意見》不是從特定生態問題而是從生態系統的角度,明確了社會資本可以參與自然生態系統、農田生態系統、城鎮生態系統、礦山生態系統、海洋生態系統等各種類型生態系統的保護修復,並鼓勵和支持全過程參與,探索發展生態産業。這些領域,覆蓋了生産、生活、生態各類國土空間,充分體現了生態系統的整體性和生態要素的關聯性,引導社會資本用系統思維參與生態系統的整體保護和系統修復。同時,《意見》還特別強調,重點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以政府支出責任為主的生態保護修復,獲得相應的生態産品價值回報或者政府投資。對於有明確責任人的生態保護修復任務,由相關責任人依法履行義務,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當然相關責任人也可以向社會購買生態修復的專業服務。

三、關於支持政策

黨的十九大提出,要構建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自然資源部組建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大力推進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工作。2019年,出臺了《關於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引導生態修復與土地轉型利用相結合,通過政策激勵吸引社會資本投入,推行市場化運作、科學化治理模式。後又陸續對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加強紅樹林保護修復等工作,提出激勵社會資本投入的政策措施。國家林草局在造林綠化、林業普惠金融産品、生態産品研發平臺等方面也進行了積極的探索。一些地方相繼出臺了社會資本參與礦山生態修復、土地整治等方面的有關細則,大力推進“生態修復+産業導入”等模式,取得了積極成效。自然資源部專門印發了《社會資本參與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案例》,對各地經驗予以推廣。

《意見》在總結以往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和政策措施基礎上,從規劃管控、産權激勵、資源利用、財稅支持、金融扶持等多方面明確相關政策,充分釋放了政策紅利。在規劃管控方面,將生態保護修復及後續産業發展的空間需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允許碎片化零散耕地、園地、林地及其他農用地通過空間置換和優化佈局進行整合,為修復區域內的用地佈局優化提供了依據。在産權激勵方面,明確對集中連片修復達到一定規模和預期目標的主體,可以依法依規取得一定份額的自然資源資産使用權,從事相關産業開發;完成生態修復的社會主體,可以優先在完成修復的建設用地規模內獲得自然資源開發權益,並從相關産權關聯權益中獲得豐厚回報。在資源利用方面,明確依據方案及其工程設計,對於施工中産生的剩餘土石料等資源,可以進行綜合利用,或者從交易中獲得回報。同時,《意見》還明確了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財稅支持、金融扶持政策。

《意見》最後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示範引導”“優化監管服務”“做好宣傳引導”等4個方面明確了保障機制。

下一步,自然資源部、國家林草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協同聯動,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形成良好的工作機制,確保《意見》落地生效。努力推動社會各界共同參加生態保護修復工作,不斷為人民群眾創造更多優質生態産品,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推動美麗中國建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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