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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保障和規範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用地

2021-11-27 11:26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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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記者從自治區自然資源廳了解到,該廳近期聯合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農業農村廳制定印發《關於保障和規範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用地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從“項目準入類型、引導産業佈局、拓展用地渠道、優化用地審批、強化用地監管”5個方面提出15條硬措施,進一步保障和規範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用地。

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用地以農業農村資源為依託,拓展農業農村功能,延伸産業鏈條,涵蓋農産品生産、儲存、加工、流通、就地消費等環節。此次《實施細則》中明確提出,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用地類型涵蓋農産品加工場所、農副産品交易市場、倉儲保鮮冷鏈等農産品加工流通用地,農家樂、民宿、農事體驗等農村休閒觀光旅遊場所用地以及農産品網上營銷、農村寄遞物流基礎設施等農村電商服務用地。此類用地不得用於房地産開發、挖湖造景等方面。

寧夏在加快推進縣鄉、村莊規劃編制以及編制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時,將安排不少於10%的建設用地指標,保障農村産業融合發展項目用地。通過建立規劃“留白”機制,在編制村莊規劃時預留5%的建設用地機動指標。需就地開展農産品初加工或利用本地資源發展休閒觀光旅遊産業,但難以在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準確選址落位的建設項目,均可申請使用機動指標。

同時,通過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合理配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支持設施農業發展、拓寬農村土地使用功能等措施,進一步拓展用地渠道。並借助簡化用地報批程序、分類辦理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等方式,保障新增建設用地。(記者 張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楊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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