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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就《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2021-11-30 16:31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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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證券法》要求,司法部會同證監會在總結行政和解試點經驗的基礎上,起草了《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實施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經國務院第14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已公佈。其中,《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要求證監會會同財政部另行制定承諾金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據此,證監會會同財政部對《行政和解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和解金辦法》)進行了修改,形成了《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承諾金辦法》)及其説明,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此次修改形成的《承諾金辦法》總體沿用了2015年發佈的《和解金辦法》,並結合上位法和實踐需要進行修改完善,主要修改如下內容:一是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表述,將原“和解金”相關表述調整為“承諾金”,並刪除了相關定義條款。二是根據實踐中出現的具體情況對承諾金的管理方式進行了完善。三是加強投資者保護,鼓勵當事人積極賠付投資者,為當事人自行賠付投資者預留了制度空間。

《承諾金辦法》的出臺,將為加強投資者保護,使受損投資者獲得利益賠付提供堅實保障。有利於提升監管效能,穩定市場秩序。

歡迎社會各界對《承諾金辦法》提出寶貴意見,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徵求意見情況,對《承諾金辦法》作進一步修改完善。


關於就《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落實《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實施辦法》中相關規定,保障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順利實施,證監會會同財政部制定了《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錄中國證監會網站,進入首頁右側點擊“公開徵求意見”欄提出意見。

2.電子郵箱:flbpublic@csrc.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19號中國證監會法律部,郵政編碼:100033。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13日。

中國證監會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附件2:《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起草説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龐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