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吉林省醫保談判藥品落地再出惠民新政

2021-12-04 10:35 來源: 吉林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近日,吉林省醫療保障局、吉林省衛生健康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配備使用完善“雙通道藥品”管理機制的通知》(吉醫保聯〔2021〕26號,以下簡稱《通知》)。此次新政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亮點:

一、百姓得實惠

實惠一:機構廣覆蓋。《通知》明確,我省原特殊管理藥品(“特藥”)統一改稱為“雙通道藥品”(注:“雙通道”是指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兩個渠道,滿足談判藥品供應保障、臨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並同步納入醫保支付的機制),每個縣(市、區)域內“雙通道藥品”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應分別不少於1家。

實惠二:配備有保障。《通知》指出,醫療機構是談判藥品臨床合理使用的第一責任人。國家已發佈的談判藥品,要建立綠色通道,直接納入醫療機構用藥目錄,切實做到談判藥品“應配盡配”。

實惠三:個人減負擔。《通知》明確,全省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使用“雙通道藥品”個人先行自付比例分別降低至20%、30%。

實惠四:報銷有傾斜。《通知》明確,符合“雙通道藥品”待遇享受條件的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返貧致貧人口,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先行自付比例分別降低至10%、20%。

二、醫院有激勵

《通知》對定點醫療機構配備和合理使用談判藥品給予激勵措施,主要體現在“6個不納入”。

1.不納入當年醫保基金支付總額;

2.不納入醫療機構用藥品種總量;

3.不納入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佔比”;

4.不納入醫療機構“藥佔比”;

5.不納入“醫療服務收入佔比”;

6.不納入“次均門診費用”考核。

《通知》的相關舉措,促進了國家醫保談判藥品在我省落地見效,將更好地滿足廣大參保患者用藥需求,切實減輕參保患者用藥費用負擔,人民群眾醫保獲得感、幸福感也將得到進一步提升。(記者 何澤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珊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