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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殘疾人兩項補貼申領可全省通辦

2021-12-11 10:44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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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印發《浙江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辦法》。該辦法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屆時可實現殘疾人兩項補貼全省通辦,申請人不再受戶籍地限制,可通過“浙裏辦”App、浙江省政務服務網或省內任意鄉鎮(街道)受理窗口提出申請。我省戶籍殘疾人在外省的,可向當地鄉鎮(街道)受理窗口提出申請,採取異地代收代辦方式,由戶籍地負責審批和發放。

據介紹,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具有本省戶籍,持有本省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150%以下的殘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標準150%以下的勞動年齡段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按照當地低保標準的30%確定;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具有本省戶籍,持有本省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為一級、二級的重度殘疾人和三級、四級智力、精神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他重度殘疾人分為四檔,全省指導線分別為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50元。對家庭不具備照料條件,經當地民政部門、殘聯組織批准由機構托養照料的殘疾人,在上述補貼標準基礎上上浮50%,其中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殘疾人,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記者 黃珍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郝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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