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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開發44.83萬個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困難群體就業

2021-12-14 11:16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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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林草、財政、自然資源、鄉村振興、交通運輸、水利共7部門出臺《雲南省促進鄉村振興鄉村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試行)》。

據介紹,截至目前,我省人社、林草、鄉村振興等7部門共開發44.83萬個鄉村公益性崗位用於安置農村困難群體就業,有效提升鄉村各項公共服務能力、促進鄉村振興。

《管理辦法》主要對基層在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對象範圍、資金管理、崗位開發、招聘程序、崗位管理、退出人員安置等方面進行了統一的規範和明確,有20條具體規定。如崗位開發設置的原則,明確按照“按需設崗、以崗定人、動態管理、總量控制”“誰開發、誰使用、誰負責”及“一人一崗、自願公開、統一管理”的原則進行設置。明確招聘程序必須按照公告、申報、審核、公示、聘用、崗前培訓及安排上崗等步驟進行。

《管理辦法》還對鄉村公益性崗位的補貼標準和補貼方式進行了明確,並規定各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部門應為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對鄉村公益性崗位主要開發部門具體職責進行了明確,並要求有關部門定期對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發放情況進行檢查督查。針對近年來基層在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中反映出的實際問題和呼聲,《管理辦法》還對清退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的7種情形和應當退出鄉村公益性崗位的4種情形進行了明確。(記者 李海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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