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西藏:深化醫保制度改革 推進醫療事業高質量發展

2021-12-16 11:03 來源: 西藏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自治區黨委、政府發佈《實施意見》
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 推進醫療事業高質量發展

近日,自治區黨委、政府發佈《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要求,到2025年全區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日益完善,到2030年,全面建成醫療保障制度體系。

病有所醫有保障

醫療保障是減輕群眾就醫負擔、增進民生福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制度安排。

按照《實施意見》總體要求,到2025年,我區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日益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協調發展,醫療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服務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強邊興邊醫療保障政策更加實惠;打擊欺詐騙保持續保持高壓態勢,醫保基金監管長效機制更加健全;群眾看病就醫便捷度顯著提升。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多層次醫療制度體系,醫保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實現更好保障病有所醫的目標。

保基本 可持續 全覆蓋

《實施意見》的核心是保基本、可持續、全覆蓋。

《實施意見》要求,通過完善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鞏固和完善覆蓋全民、依法參加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政策體系。繼續落實國家對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資金優惠政策。統一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醫保目錄,規範醫保支付政策確定辦法,合理設置不同等級醫院住院報銷比例。逐步將門診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達50%以上。

落實好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嚴格執行基本支付範圍和標準,實施公平適度保障,糾正過度保障和保障不足等問題。健全統一規範的醫療救助制度。完善救助對象精準識別機制。健全重點救助對象醫療費用救助機制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增強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提高年度醫療救助限額,合理控制困難群眾政策範圍內自付費用比例。

《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突發重大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機制。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醫保支付政策,確保醫療機構先救治、後收費。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醫保支付政策。落實國家對特殊群體、特定疾病醫藥費豁免制度。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進各類醫療保障互補銜接。完善城鄉居民、職工、公務員等各領域各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同時,健全穩健可持續的籌資運行機制。完善籌資分擔和調整機制。穩步提高統籌層次。加強基金預算管理和風險預警。

搭建改革“四梁八柱”

《實施意見》通過6大任務22條明細,搭建未來近10年全區醫保制度改革的“四梁八柱”。

《實施意見》明確將建立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機制。加強醫保目錄管理。繼續做好自治區級增補藥品消化,2022年底前完成292種藥品消化工作。繼續爭取並支持符合條件的藏藥按規定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按照調整權限和規定程序,將符合條件的藏藥、醫療機構製劑、中藥飲片納入全區醫保支付範圍。強化醫保協議管理。將符合條件的醫藥機構納入醫保協議管理範圍,實行醫藥機構定點結果全區互認。持續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區域點數總額預算和按病種分值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力爭2022年實現實際付費。

健全嚴密有力的基金監管機制。充分運用醫保智慧監控系統,“十四五”期間實現醫保基金使用全環節、全流程、全場景監控。強化部門聯合執法,依法追究欺詐騙保行為責任。

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深入推進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完善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增強醫藥服務可及性。補齊護理、老年科、精神科、傳染科、急診科、康復科等緊缺醫療服務短板。推行特殊病慢性病等特殊情況下的長期處方制度。促進醫療服務能力提升。

優化醫療保障公共管理服務。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進一步提升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強經辦能力建設。構建全區統一的醫療保障經辦管理體系,大力推進服務下沉,合理配置經辦人員,實現全區市(地)、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全覆蓋。持續推進醫保治理創新。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服務外包等方式,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參與經辦服務等。(記者 曉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