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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氣象局發佈氣象科技成果評價暫行辦法

2022-01-05 10:05 來源: 氣象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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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氣象局氣象科技成果評價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辦法》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推進科技成果評價有關政策精神和中國氣象局黨組關於加強氣象科技創新工作的有關要求,圍繞統籌破“四唯”與“立新標”推出舉措,促進對氣象科技成果質量、績效和貢獻的科學評價,發揮科技成果評價在氣象科技活動中的指揮棒作用,引導科技人員致力於核心技術突破,促進氣象科技創新與氣象業務服務緊密結合,提升氣象科技成果轉化為業務服務的能力,推動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

針對“評什麼”的關鍵點,《辦法》界定了氣象科技成果和氣象科技成果評價的含義,並提出氣象科技成果評價應堅持遵循科技創新規律、分類、分級評價與多維度評價、誰委託科研任務誰評價、誰使用科技成果誰評價的原則。

圍繞“怎麼評”,《辦法》指出,氣象科技成果評價實行分級管理,中國氣象局每年度開展一次氣象科技成果評價。在評價指標和方法方面,《辦法》明確評價科技成果的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五大價值,努力破解科技成果評價中的“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問題,提出要根據不同類型、不同階段氣象科技成果特點和評價目的,有針對性地對氣象科技成果的科學、技術、經濟、社會和文化等多元價值開展評價;要根據氣象科技成果不同類型,分類構建氣象科技成果評價指標體系;明確氣象科技成果産生的有代表性的知識産權可作為評價的參考依據。

針對“誰來評、怎麼用”的問題,《辦法》進一步規範了評價機構、專家、程序、總結等,還明確了氣象科技成果評價在成果登記、成果庫建設、成果業務轉移轉化及獎勵激勵和人才評價方面的作用,激發科研人員積極性。

據了解,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科技成果評價改革工作,2021年7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作出明確工作安排部署。(趙曉妮)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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