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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良法促發展保善治——“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聚焦新時代立法工作的成就與進展

2022-04-25 22:0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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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5日電 題:以良法促發展保善治——“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聚焦新時代立法工作的成就與進展

新華社記者 白陽、齊琪

立法數量大幅增加、法律體系日益完備、立法形式更加豐富……25日,中共中央宣傳部舉行“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聚焦新時代立法工作的成就與進展。

記者從發佈會上獲悉,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立法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

全面依法治國,立法工作是基礎。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截至4月20日閉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全國人大通過憲法修正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新制定法律68件,修改法律234件,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99件,作出立法解釋9件,現行有傚法律292件。

“與上一個十年相比,我們新制定的法律數量增加三分之一,修改的法律數量增加近2倍,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增加1.5倍。”他説。

其中,重點領域基礎性、綜合性、統領性法律相繼出臺,推動法律體系內部進一步體系化、系統化。針對新興領域風險點、空白區,及時出臺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重要法律,防範化解市場風險。加強涉外領域立法,積極應對涉外安全風險,推動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

“2015年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立法法作出多處修改。這次修改的一個重要調整,是完善了立法體制,普遍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許安標表示,立法法修改後,地方立法主體由過去的不到100個增加到353個,立法主體的數量大幅增加,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浦東新區法規等重要地方法規陸續制定,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增添了新形式。

不斷加強憲法實施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總依據。許安標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先後出臺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普及憲法意識、加強憲法實施。

2014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2015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由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法院、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都要進行憲法宣誓。

下位法的內容與上位法不一致、與憲法規定不符合,不僅不利於群眾合法權益的實現,也對憲法權威造成影響。

“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符合中國國情的憲法監督制度。”許安標説,十年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共接收各類報送備案的規範性文件14261件,其中行政法規365件,監察法規1件,司法解釋630件,地方性法規12897件,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制定的法律報送備案368件。同時,推動地方人大常委會將同級的“一府一委兩院”制定的規範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範圍,做到“有件必備”。

對於發現存在違憲違法問題的規範性文件,採取有效措施督促制定機關及時修改或者廢止。十年來,累計推動、督促制定機關修改、廢止各類規範性文件2萬餘件,切實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以立法增進民生福祉

民生連著民心。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立法工作緊盯社會發展需要和群眾生活需求,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記者從發佈會上了解到,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通過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十)、刑法修正案(十一),在金融安全、社會治安、食品藥品、生態環境、網絡犯罪、知識産權等方面作出修改完善。在民法領域,2020年通過的民法典,對人民群眾關心的高空拋物、民間借貸、霸座、緊急救助等問題,作出了針對性的規定。國家安全、衛生健康、公共文化等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統領性法律相繼出臺,為社會發展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

以生態環境為例,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通過憲法修正案,將生態文明寫入憲法,制定了7部法律,修改了17部法律,環境保護基本制度逐步完善。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主任岳仲明介紹,針對社會治理難點,我國不斷完善打擊治理特定領域的專門法律“精準施策”。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加強對這一領域的治理力度。

“推進房地産稅立法”是“十四五”規劃綱要的明確要求,事關千家萬戶的利益。對於這一群眾關心的立法進程,岳仲明表示,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已作出關於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産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明確試點期限是五年,自國務院試點辦法印發之日起算。

“通過授權決定、改革決定保障改革先行先試依法有序進行,積累試點經驗,形成制度成果,再制定和修改完善相關法律,這是新時代立法工作的一個顯著特點。”他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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