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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首月——新設市場主體同比增長19.3%

2022-04-28 09:04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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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3月1日正式施行,成為我國制定出臺的第一部統一規範各類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行政法規。4月27日,市場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新聞宣傳司司長于軍表示,《條例》施行首月,新設市場主體同比增長19.3%。新舊登記制度銜接順暢、過渡平穩,市場主體準入退出更加便捷高效。

《條例》施行首月,新設市場主體295.0萬家,其中個體工商戶210.3萬家,同比增長24.2%。市場主體登出126.2萬家,同比增長24.5%。

市場監管總局登記註冊局局長楊紅燦介紹,《條例》實施以來,取得了多方面的顯著成效:一是材料更加精簡,市場主體登記申請類文書由25個壓減至16個,審核類文書由34個壓減至18個,通知類文書由37個壓減至14個,取消了非公司企業法人有關主管部門出資等6項證明材料,大幅降低了市場主體登記成本。二是服務更加提升,將原“受理+核準”流程合併為登記確認流程,取消受理環節,以當場登記為原則,以不當場登記為例外,特殊情況最長6日內辦結。三是退出更加便捷,將簡易登出登記改革政策上升為法規,適用範圍擴大至各類市場主體,公告時間由45日統一壓縮至20日。四是歇業體現溫度,《條例》首次設立歇業制度,讓有經營意願的困難市場主體主動暫時“休眠”。五是遷移更加簡便,規定市場主體跨登記機關轄區遷址的,向遷入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遷出地登記機關應當依法移交市場主體檔案等相關材料。六是撤銷更加高效,首次規定了冒名登記等虛假登記的查處程序、法律後果及對直接責任人的處罰措施。(記者 魯元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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