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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三部門出臺《意見》:對重點商貿流通企業不得隨意關停

2022-04-30 10:41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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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4月29日獲悉:為認真落實服務業精準疫情防控措施,確保商貿流通企業健康發展,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日前聯合出臺《關於對重點商貿流通企業精準實施疫情防控措施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實施範圍包括省市兩級生活必需品保供企業、全省限額以上貿易企業(單位)。《意見》明確了重點商貿流通企業疫情防控封控關停實施標準、重點商貿流通企業疫情防控封控關停解除標準。

《意見》明確,重點商貿流通企業達到疫情防控封控關停標準,由屬地縣(區、市)級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確認後,在2個小時內書面報市級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和商務主管部門,市級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和商務主管部門會商後決定是否封控關停,在2個小時內將意見書面反饋縣(區、市)級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同時將相關情況書面報送省商務廳。縣(區、市)級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指揮部)根據市級意見向企業書面下達封控關停通知書,督導企業嚴格實施封控關停。

《意見》要求,省級保供企業和省級“一對一”聯絡服務限額以上貿易企業(單位)關停要會商省商務廳審核認定。關停貿易企業在達到解除標準前1至2日,原決定部門組織評估,提出是否解封認定意見,如無特殊情況到期自動解封,不得無故延長封閉關停時間。

《意見》要求,關停解封重點商貿流通企業要嚴格堅持精準防控總要求,堅持流調確認達到封控區標準方可實施,堅持工作流程,全程跟蹤督導,杜絕隨意關停、一關了之、無故拖延等,努力做到以最小的代價實現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的影響。省級有關部門和各市(區)要按照歸口管理和屬地原則要求,切實加強對各級有關部門單位的檢查督導,對不按程序隨意關停重點商貿流通企業的將予以通報批評。(記者 崔春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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