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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推進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

2022-05-10 10:49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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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推進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
將企業信用狀況統一劃分為A、B、C、D四類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通過開展企業信用分級評價,將全省企業信用狀況按照四級進行分類,加強評價結果運用,加快形成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不斷提高監管及時性、精準性、有效性,促進公平競爭,優化市場環境。

建立信用監管事項清單和企業名錄。《實施意見》明確,今年5月底前,各市、縣和雄安新區具有企業監管職責的部門參照省級做法,在上級業務部門指導下,以屬地監管和全面覆蓋為原則,對標河北省信用監管事項清單,分級制定本地信用監管事項清單。駐冀央企、省屬國有企業以及金融、能源、電力、煙草、食鹽、電信、交通、銀行等壟斷性行業企業納入省級評價企業名錄,市屬國有企業納入市級評價企業名錄,其他企業納入註冊地址所在縣級評價企業名錄。今年5月底前,各市、縣和雄安新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參照省級做法,對標省級評價企業名錄,編制完成本級評價企業名錄。信用監管事項清單實行動態管理,並依託信用網站向社會公佈。

完善信息歸集共享機制。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制定《河北省信用評價信息構成表》,將企業登記註冊、變更等基本信息,司法判決及執行信息、行政處罰(嚴重失信行為除外)、行政強制執行、經營異常名錄、欠繳稅款、非正常納稅戶、欠繳水電氣費、未履行信用承諾、合同違約等一般失信行為信息,被處以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限制開展生産經營活動、責令停産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等行政處罰及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等嚴重失信行為信息納入評價範圍。今年5月底前,省有關部門對接國家有關部委,負責本系統省內協調聯動,全量匯聚本行業涉企信息並通過省信用平臺向市、縣逐級共享,補充完善非本級産生的評價信息。

統一評價標準體系。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負責制定全省統一的企業信用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綜合1年內企業失信行為發生次數和嚴重程度等因素,將企業信用狀況統一劃分為A(守信)、B(一般失信)、C(嚴重失信)、D(“黑名單”)四類。企業信用評價週期為1年。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建立評價結果查詢、發佈機制,通過本級信用網站以企業自查或授權查詢方式向社會公開。評價結果每年更新。

開展信用評價和結果共享。今年6月底前,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按照全省統一分類標準和評價指標,根據本級信用平臺歸集共享的信用信息,對評價名錄內企業開展信用評價,實現自動分類。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將評價結果及時共享給同級具有企業監管職責的部門,並逐級上報,由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按需向省級部門和各地共享全省企業信用評價結果。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加強對企業信用評價結果的統計分析,依據本級産生和下級報送的評價結果,自動生成本轄區企業信用狀況統計分析表,從地區、行業等不同維度科學研判區域性、行業性整體信用狀況,為制定預見性、針對性提升或整改舉措提供參考。

實施信用監管。今年6月底前,省級具有企業監管職責的部門按照以下原則細化制定本行業領域分級分類監管措施,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實施差異化監管:對A類企業,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除投訴舉報、大數據監測發現問題、轉辦交辦案件線索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根據實際情況一般不主動實施現場檢查;對B類企業,按常規比例和頻次抽查,對有投訴舉報和確有必要的,可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對C類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定向和隨機抽查相結合,並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措施;對D類企業,依法依規嚴格執行限制措施。(記者 解楚楚)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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