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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臺紓困幫扶措施支持文旅行業恢復發展

2022-05-17 09:07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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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省文旅廳獲悉,《關於支持文旅行業恢復發展的紓困幫扶措施》經省政府同意,于近日印發實施。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文旅行業成為受疫情影響衝擊最嚴重的行業之一,許多文旅企業經營陷於困境。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支持文旅行業穩崗就業、紓困解難、渡過難關,恢復發展,省文旅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聯合製定了《關於支持文旅行業恢復發展的紓困幫扶措施》,從強化普惠性政策宣貫和落實、實施重點領域紓困扶持、促進旅遊市場恢復發展、扶持落實惠企信貸融資和支持各地出臺紓困政策等5個方面制定了9項政策措施,突出政策的連續性、普惠性,支持文旅企業加快恢復發展。鼓勵各設區市、縣(區)結合實際,疊加政策精準幫扶。

《措施》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裏已出臺的紓困幫扶舉措,要求按照簡化流程加快兌現、同類政策實行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確保企業應享盡享。同時落實《文化和旅遊部關於進一步調整暫退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相關政策的通知》(文旅發電〔2022〕61號),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暫退或緩交旅遊質量保證金按100%比例執行,補足時間延至2023年3月31日。

《措施》著力穩定市場主體,根據近兩年的業務經營情況、誠信經營等指標進行綜合考評,安排省級財政資金分別對排名前100名旅行社、合併排名前50名景區度假區分檔次給予50萬元~10萬元紓困補助,支持其穩崗就業,為疫後文旅行業恢復發展保存市場主體,留住有生力量。

《措施》明確,對吸引外省遊客入閩過夜的旅行社進行獎勵,每人每晚20元,每人次最多60元,每家旅行社全年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允許旅行社承接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符合規定的活動,在相關規定標準和限額內,憑旅行社發票報銷。同時落實惠企信貸融資,鼓勵將符合條件的文旅建設項目和景區轉型升級項目納入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鼓勵符合條件的文旅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鼓勵金融機構接續貸款延期、適當降低利率,減免服務收費。(記者 郭斌)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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