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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發文上調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籌資標準

2022-07-09 17:02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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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醫療費用增長和基本醫療需求提升,確保參保人員醫保權益,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8日發佈《關於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22年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籌資標準。

《通知》要求,各級財政繼續加大對居民醫保參保繳費補助力度,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610元,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30元,達到每人每年350元。

同時,中央財政繼續按規定對地方實施分檔補助,對西部、中部地區分別按照人均財政補助標準80%、60%的比例給予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統籌安排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資金,確保籌資標準和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鉤的動態籌資機制,進一步優化籌資結構。放開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戶籍限制。

《通知》要求,穩定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水平,確保政策範圍內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完善門診保障措施,繼續做好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健全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增強大病保險、醫療救助門診保障功能,探索將政策範圍內的門診高額醫療費用納入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計算口徑,統籌門診和住院救助資金使用,共用年度救助限額。合理提高居民醫保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水平,切實支持三孩生育政策,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通知》還強調,要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夯實醫療救助托底功能,堅決守住守牢不發生因病規模性返貧的底線。繼續做好醫療救助對困難群眾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分類資助工作,全額資助特困人員,定額資助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統籌提高醫療救助資金使用效率,用足用好資助參保、直接救助政策,確保應資盡資、應救盡救。(記者 邱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郝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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