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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紮實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2022-07-18 12:51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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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紮實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和一次性生活補貼發放工作,加大受疫情影響等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力度。

通知指出,對符合低保條件的生活困難家庭,及時納入低保範圍。對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經本人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經營、就業,導致收入驟降、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城鄉居民,凡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全部納入低保範圍。密切關注、動態掌握當地食品價格及居民消費價格變化情況,達到啟動條件後及時足額向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通知明確,一次性生活補貼發放對象為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城市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補貼標準為城市低保省級月指導標準的一半,即340元;農村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補貼標準為農村低保省級月指導標準的一半,即220元。一次性生活補貼在7月底前全部發放到位。

通知明確,加強對未參加失業保險的無生活來源失業人員等群體的救助幫扶,對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臨時生活困難群眾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無法返崗復工、返崗復留、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範圍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救助標準參照支出型臨時救助標準執行。加強對生活困難未就業大學生救助幫扶,對符合條件的低保邊緣家庭中的未就業大學生、創業失敗大學生,由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採取臨時救助等相應幫扶措施。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以及脫貧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員被隔離收治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根據需要直接給予臨時救助。對因火災、意外事故、突發重大疾病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等剛性支出超過上年度家庭總收入1.5倍以上,並造成基本生活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臨時救助。對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相關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家庭或個人,及時通過臨時救助給予幫扶。簡化臨時遇困外來人員申請臨時救助程序,縮短審批時限,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充分考慮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實際情況,全面落實“先行救助”“分級審批”等政策規定,中、高風險區域鄉鎮(街道)“小金額救助”審批權限由800元提高至1000元、臨時救助備用金按照每人3元的標准予以撥付,疫情嚴重地區可由村(社區)直接實施臨時救助。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全面了解轄區內受疫情影響等困難群眾生活狀況,重點關注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低保邊緣人口、防返貧監測對象和監測預警系統長期關注對象等,及時掌握救助需求,跟進實施救助幫扶。嚴格落實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機制,對紅色、橙色預警信息按時限逐一入戶核查,對發現的困難群眾及時干預、精準救助、綜合幫扶。(記者 文潔)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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