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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階段性緩繳中小微企業職工基本醫保單位繳費

2022-08-05 10:16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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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助力企業紓困解難,近日,青海省醫療保障局聯合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青海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印發《關於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2022年7月起,對我省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政策,緩繳期間參保人待遇“應享盡享”。

《通知》明確,全省各地對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實施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政策。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緩繳範圍內的企業可緩繳3個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通知》強調,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經辦模式,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無需提出緩繳申請即可享受緩繳單位繳費政策。各地要及時維護信息系統,做好企業和職工參保繳費、企業緩繳等基礎業務信息共享,優化工作環節和操作流程,創新服務方式,切實減輕企業事務性負擔。

《通知》要求,要切實保障企業職工合法權益,中小微企業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正常申報職工醫保費信息,確保職工連續參保,個人權益連續記錄。中小微企業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不影響企業參保人就醫正常報銷醫療費用,基本醫保報銷水平保持穩定不降低。參保人出現離職、申請辦理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待遇、辦理關係轉移等情形的,企業應為其補齊緩繳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企業出現登出等情形的,應在登出前繳納緩繳的繳費。(記者 郭靚)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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