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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將適宜的中藥和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

2022-08-25 08:41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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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醫療保障局、省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關於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提出將適宜的中藥和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藥機構納入醫保定點

根據《若干措施》,我省將納入國家醫保目錄的中成藥和中藥飲片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發揮中醫藥在重大疫情防治中的積極作用,將符合疫情診療規範的中醫藥臨時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根據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將符合條件的其他有國家或省標準的中藥飲片,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同時,根據臨床用藥需求及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將符合條件的經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治療性醫院製劑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將定點醫療機構在省藥品集中採購平臺挂網採購使用,且與醫保目錄內中藥飲片對應的符合國家和省質量標準的中藥配方顆粒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在中醫醫療服務項目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根據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將療效確切、體現中醫特色優勢的中醫適宜技術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將符合條件的中醫(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中藥零售藥店等納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將符合條件的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康復醫院、安寧療護中心、護理院等納入醫保定點管理,將符合條件的定點中醫醫療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範圍。開展互聯網診療服務的定點中醫醫療機構提供的與線下醫保醫療服務項目對應的“互聯網+”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定期開展醫療服務項目調價評估

在中醫藥服務價格管理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對來源於古代經典、至今仍廣泛應用、療效確切的中醫傳統技術以及創新性、經濟性優勢突出的中醫新技術,開闢綠色通道。定期開展醫療服務項目調價評估,優先將功能療效明顯、患者廣泛接受、特色優勢突出、體現勞務價值、應用歷史悠久、成本和價格明顯偏離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調價範圍。公立醫療機構從正規渠道採購中藥飲片,嚴格按照實際購進價格順加不超25%銷售。非飲片的中藥嚴格按照實際購進價格“零差率”銷售。對於中醫醫療機構牽頭組建的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在總額預算上適當傾斜。

推進中醫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中醫醫療機構可暫不實行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對已經實行DRG和按病種分值付費的地方,適當提高中醫醫療機構、中醫病種的系數和分值,充分體現中醫藥服務特點和優勢。實行中醫醫院與同級綜合醫院病種定額標準相同的支付政策,中醫醫療機構醫保報銷起付線可比當地同級綜合醫院下浮一級。

支持中醫藥持續服務基層。逐步將基層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符合規定的門診中醫藥服務納入普通門診、門診慢特病保障範圍。在符合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按人頭付費,鼓勵家庭醫生提供中醫藥服務,鼓勵中醫醫師和有條件的中醫診所組建團隊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記者呂若汐)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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