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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加強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管理

2022-08-29 10:00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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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格禁止利用或變相利用養老服務設施用地進行住宅商業開發

■ 對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要依法、依規、依約予以懲戒

近日,我區印發《關於加強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嚴格禁止利用或變相利用養老服務設施用地進行住宅、商業開發,改變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用途用於住宅、商業等房地産開發的,依法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要將養老服務機構用地情況納入土地市場信用體系,對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要依法、依規、依約予以懲戒。要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規劃與用地保障相關信息的公開力度,在網上發佈相關政策標準,及時公佈相關行政行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通知》明確,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託管照護、醫療衛生等服務的房屋和場地設施所使用的土地,包括敬老院、老年養護院、養老院等機構養老服務設施的用地,養老服務中心、日間照料中心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用地等。

《通知》要求,各市、縣自然資源局要梳理完善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土地利用、不動産登記工作流程,守好政策執行各個關口;嚴格審查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涉及養老服務設施有關內容,邀請民政等相關部門參加規劃審查論證工作,確保養老服務設施用地規模達標、佈局合理;嚴格審查新建住宅項目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對不符合規劃條件、養老服務設施規劃設計規範標準和配建要求的,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予通過規劃核實。(記者 張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楊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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