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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臺規定提升藥品通關便利化水平

2022-10-01 11:31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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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海南自由貿易港藥品進口便利化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若干規定》規定了取消進口藥品通關單、調整備案時間和免費為企業提供通關憑證等方面的內容,進一步提升我省藥品通關便利化水平。

《若干規定》共有八條,包括立法目的、適用範圍、通關流程、監管措施、企業責任、法律責任、實施時間等內容,內容符合國際管理和我國進口藥品監管的理念和模式,在給企業帶來最大便利的同時,也實現進口藥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閉環管理。

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若干規定》以小切口立法的方式實現上位法變通,風險可控,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發展的實際。

海南日報記者了解到,2021年底,商務部等六部委下發了《關於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放寬進出口貨物管理措施的通知》,通知中規定,部分藥品在我省通關時,海關可免於驗核通關單。《若干規定》通過運用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立法權,制定出臺地方性法規,對該政策落地實施提供法律依據。

根據《若干規定》,進口藥品的企業從指定的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口岸進口已獲得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藥品註冊證書並已在國內市場銷售過的藥品,應當向口岸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無需辦理進口藥品通關單,海關在辦理報關驗放手續時,無須驗核進口藥品通關單,但疫苗、血液製品、進口藥材、法律法規規定需要進行進口檢驗的藥品除外。

《若干規定》還明確,口岸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進口藥品企業的需要,免費為企業提供進口藥品通關憑證,以便利進口藥品在境內其他地區流通銷售。(記者 袁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楊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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