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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

2023-01-02 12:37 來源: 應急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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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
安委辦〔2022〕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委會,國務院安委會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是由應急管理部牽頭規劃,在重點行業領域依託國有企業和有關單位建立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是國家常備應急骨幹力量,是礦山、隧道施工、危險化學品、油氣開採和管道輸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事故災害救援不可或缺的中堅力量。為適應新時代我國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需要,更好地發揮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在國家應急救援力量體系中的作用,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訓詞精神,緊緊圍繞建立大安全大應急框架和建設“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作風過硬、本領高強”國家應急救援隊伍的總要求,著力抓好政治建隊、改革建隊、科技建隊、人才建隊和依規建隊,適應改革發展需要,全面提升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整體救援能力水平,在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和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中發揮更大作用,為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設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對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作用,確保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的正確發展方向。

堅持“兩個至上”。樹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終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圍繞快救人、多救人、減少財産損失的目標要求,大力提升隊伍快速響應和高效處置能力。

實行共建共管。堅持政府主導、企業負責,明確國家、地方、企業各方責任和義務,協同推進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隊伍建設。

發揮專業優勢。強化生産安全事故專業救援能力建設,打造適應國家應急救援能力現代化需要的專業救援尖刀和拳頭力量,在立足本職的基礎上適度拓展應急救援服務領域。

堅持戰鬥力標準。堅持少而精的原則優化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佈局,著力提升隊伍戰鬥力,抓緊補短板、強弱項,強化實戰化訓練演練,依靠科技裝備提高應急救援科學化、專業化、智慧化、精細化水平。

(三)目標任務。

到2026年,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現代化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在現有隊伍規模基礎上適度新建一批隊伍,隊伍總數達到130支左右、人數2.8萬人左右,隊伍結構更加完善、佈局更加合理、反應更加靈敏、行動更加快捷,跨區域救援實現8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先進適用裝備的應用水平顯著提升,生産安全事故應對處置能力顯著增強,先進救援技戰術水平、規範化管理水平、信息化智慧化裝備水平和綜合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到2035年,建立與國家應急救援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體系,隊伍佈局更加科學合理、救援更加精準高效,跨區域救援實現5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行業領域內專業救援能力滿足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形成依法應急、科學應急、智慧應急新格局。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隊伍職責使命。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時刻聽從黨和國家召喚,積極履行國家常備應急骨幹力量的職責使命。發揮主導作用,聚焦主責主業,堅決扛起礦山、隧道施工、危險化學品、油氣開採和管道輸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等行業領域重特大事故救援重要任務。發揮協同作用,適度拓展專業救援能力,在地震搜救、地質災害救援、抗洪搶險、火災撲救等搶險救援中貢獻力量。發揮預防作用,積極為依託企業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和安全應急技術服務,助力企業防範化解安全風險。發揮服務作用,拓展社會化市場化救援技術服務,積極為駐地周邊企業、城市、鄉村提供有限空間作業、雨季防洪排澇、防雷電等應急救援服務。發揮科普宣傳作用,參加安全常識、應急救援知識技能科普培訓服務,提高社會公眾安全防範、緊急避險、醫療急救和應急處置能力水平。

(二)加強隊伍政治建設。堅持黨對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的領導,落實對黨忠誠是第一位的政治要求。總結推廣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所在單位上級黨組織負責同志兼任隊伍黨組織領導或行政領導的有效做法,強化隊伍政治建設,堅持把支部建在救援中隊,完善黨建工作制度機制,開展經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環境。總結推廣建立救援一線臨時黨組織工作經驗,發揮黨員幹部在急難險重搶險救援任務中的模範帶頭作用。

強化隊伍理論武裝,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切實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訓詞精神作為隊伍建設的“魂”和“綱”。加強理想信念、光榮傳統和職責使命教育,選樹先進典型,弘揚正能量,增強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職業榮譽感和社會認知度。

嚴明隊伍紀律要求,用鐵的紀律打造鐵的隊伍。突出隊伍使命教育,增強指戰員遵章守紀意識。強化隊伍正規化建設,建立正規的備勤、訓練、工作、生活秩序,規範隊容、風紀,規範著裝和標誌標識,提高隊伍正規化建設水平。

加強隊伍作風建設,弘揚赴湯蹈火的戰鬥精神和優良作風,樹立敢打必勝信念。注重在艱苦環境和急難險重任務中鍛鍊隊伍,培育踐行科學救援、安全救援、高效救援的自覺性。

(三)加強隊伍共建共管機制建設。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由應急管理部與隊伍屬地人民政府、依託單位三方採取聯合的方式進行建設和管理。

應急管理部負責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的指導協調工作,綜合考慮事故風險分佈特點、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現狀等因素,統籌優化隊伍規模、結構、佈局,制定隊伍建設標準,建立隊伍管理、訓練和應急救援等制度規範,指導隊伍應急準備、防範風險、訓練演練和事故救援等工作;建設集救援專家技術指揮、技術人才培養、科技裝備研發、救援人員實訓實練和科普宣傳等功能于一身的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科研實訓演練中心、救援工程師隊伍等,為生産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提供決策人才、技術和裝備支撐。

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中心承擔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的檢查、調研、評估和驗收等具體工作。各省級應急管理部門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各省級局要發揮職能部門指導協調作用,大力推進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協調地方政府和依託單位針對區域內事故災害的特點、難點,強化救援裝備、物資的資金投入;將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的日常管理納入安全監管的重要內容進行檢查,協助開展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的檢查、調研、評估和驗收工作,及時通報本地區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工作動態。

鼓勵、支持依託單位做好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保障工作,切實擔負起生産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完善隊伍組織機構,配齊、配足各類救援人員;保障隊伍人員薪酬待遇,維持隊伍穩定;強化基礎設施建設,保障辦公、執勤、裝備物資儲備、訓練演練的場地需求。依託單位要設立專項資金,保障救援裝備的持續投入和正常運行維護,保障充足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在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開展事故災害救援時,根據需求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和後勤保障。

各級安委會成員單位要大力支持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對在分管行業、領域開展安全技術服務和應急救援工作的隊伍提供指導和保障。

(四)加強隊伍調動指揮機制建設。應急管理部負責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的統一調動指揮,指導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中心組織實施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的跨省區調動管理,各省級應急管理部門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各省級局、依託單位組織實施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本省區調動管理,調動情況應當及時報告應急管理部。堅持“誰調動、誰負責”的原則,將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納入相應的事故災害救援指揮體系,協調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確保救援力量快速投運,實行一體化指揮和戰勤保障。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中心根據應急管理部關於跨省區應急救援力量協調調動管理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調動程序,規範隊伍事故救援信息報送,加強隊伍出動、應急救援、歸建全過程管理。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接受省級調動和依託單位調動時,應當向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中心報告。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伍接受省級調動和依託單位調動時,應當同時向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報告。

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參加事故災害救援時,應當服從各級人民政府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健全完善隊伍現場救援指揮機制。要吸收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負責人作為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成員,參與救援指揮決策。

(五)加強隊伍規範化建設。統一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標準和考核標準,對隊伍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國家相關産業發展和佈局、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標準和管理要求,以及依託單位的保障能力,建立隊伍準入退出標準規範。建立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能力評估制度,對規定時間內不達標的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要啟動退出機制。

建立以安全生産標準化為抓手,提升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日常管理水平的工作機制。分類分專業建立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標準,制定分級考核驗收辦法。應急管理部統一組織各省級應急管理部門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各省級局,定期開展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達標考核。鼓勵和支持依託單位將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標準化建設,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産標準化體系進行考核。

(六)加強隊伍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提高快速出動能力。建立隊伍應急響應快速啟動機制,加強對各類事故災害處置技術、戰術研究和訓練,定期開展力量集結、戰鬥編成、通信聯絡、組織指揮等應急救援業務訓練和模擬實戰演練,強化隊伍快速反應能力。配齊配強快速吊裝運輸裝備,健全大型救援裝備快速投送機制。

提高生命搜救能力。強化救援理論和業務培訓,熟悉各類事故災害發生機理,提高分析研判遇險人員生存條件的能力。綜合運用生命搜救技術裝備對遇險人員實施精準定位,普及推廣礦山(隧道)救援聯絡信號運用。開展快速構築生命通道技術研究和實操演練。強化醫療急救培訓,規範人員搶救流程,降低事故傷殘率。

提高現場實戰能力。優化事故救援力量編成,科學組建救援單元,打造精幹、過硬的戰鬥小組。嚴格落實現場救援安全技術制度規範,充分發揮救援裝備安全保障作用。建立現場救援安全員制度,實時分析研判現場安全風險,及時發出警示警報,切實保障救援人員生命安全。建立救援案例復盤制度,常態化開展應急演練。

提高救援協同能力。積極參加隊伍駐地地方政府和消防救援隊伍組織的事故災害應急演練,開展跨區域、多災種聯動聯訓聯練,提高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其他專業應急救援力量、社會應急力量間的協同能力。加強國內國際交流合作,定期組織開展技術比武競賽活動,交流救援技戰術經驗,推廣先進適用技術裝備。

提高戰勤保障能力。加強隊伍食宿、通信、發電、用水等戰勤保障車輛裝備配備,提高隊伍長時間、遠距離救援自我保障能力。發揮依託單位支撐作用,為隊伍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後勤保障。調動隊伍單位負責協調隊伍通行保障、救援物資耗材保障、現場後勤保障。隊伍根據救援命令參加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耗費用,原則上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七)加強隊伍科技裝備建設。堅持實戰導向、問題導向,鼓勵隊伍結合救援實際提出需求,組織協調産學研用單位聯合攻關、揭榜攻關,推動新技術新裝備研發、列裝、應用。建立先進技術裝備首臺(套)制度和優先推廣應用機制。鼓勵依託單位為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提供專項科研經費,開展小發明、小創造、小革新、小設計和小建議等“五小”實用性科技裝備創新。

加強隊伍先進適用裝備配備。注重救援裝備與隊伍承擔的救援任務相匹配,強化救援裝備實操性訓練演練。健全救援裝備、物資儲備和調用機制,對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的定向鑽機等大型救援裝備採取託管方式進行專業化管理,提高庫存裝備物資和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現有救援裝備利用率。建立社會救援裝備物資徵用機制,確保應急狀態下特殊裝備快速有效徵用。

加快隊伍信息化、智慧化建設。大力提升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的信息化能力,為事故救援遠程分析研判、專家會商、指揮決策、隊伍和裝備調動,以及日常線上培訓、演練觀摩等提供平臺,並實現與應急管理部相關系統對接。配備事故現場信息採集、單兵通信終端和音視頻通訊裝備,暢通應急救援前後方通信聯絡。推動智慧化技術在救援中的應用,加強自動排水機器人、應急處置機器人、無人化生命救援、弱通信條件及受限空間無人自動探測搜尋等智慧化裝備配備。

(八)加強隊伍人才建設。

加強指揮人才培養。制定各級救援指揮員的資格條件。建立以政治素質、業務素質、指揮能力、管理能力為主要內容的救援指揮員考核評價標準,定期組織開展履職評價。堅持思想和業務相結合、能力和閱歷相結合、技術和技能相結合,注重從一線工程技術人員和班組長中培養選拔救援指揮員。鼓勵各級救援指揮員進入院校學習深造,提升學歷層次和專業理論水平。強化指揮員線上線下分級培訓,持續推進救援指揮員能力提升。

加強技術人才培養。根據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擔負的職責使命和不斷拓展的救援領域,招錄不同專業的技術人才,尤其是安全生産實踐經驗豐富的成熟技術人才。注重在一線培養和鍛鍊技術人才,增強其在先進裝備配備使用、業務培訓、科研攻關、救援方案優化和事故案例復盤總結等方面的本領和能力。

加強技能人才培養。加強以班組長為重點的技能人才培養,造就應急救援領域行家裏手。常態化開展業務學習和案例教育、體能訓練、裝備儀器實操技能訓練、一般性技術操作訓練和特種作業訓練,提高單兵素質。針對一些特殊事故災害特點,招錄特體隊員。注重班組成員體能、技能搭配,提升班組戰鬥力。建立與薪酬挂鉤的職級晉陞通道,激勵隊員不斷提升技能。協調開展救援人員資格認證、職業技能鑒定,不斷拓展應急救援職業發展空間。

(九)加強隊伍職業保障政策建設。依法依規使用企業安全生産費用支持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保障隊伍應急救援技術裝備、設施配置費用支出。研究健全完善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政策。組織救援人員參加崗前、在崗、離崗和應急救援結束後職業健康檢查。關注救援人員心理健康,開展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服務。推動應急救援人員積極開展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認定,規範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用工方式和招錄條件,鼓勵接收吸納退役軍人和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人員。鼓勵地方政府出臺提升應急救援隊伍待遇的相關激勵保障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有關安委會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總部、各省級應急管理部門要提高站位,深刻認識加強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研究部署具體落實措施,加強溝通協調和督促檢查,高標準推進各項建設任務落實。

(二)強化責任落實。要按照工作分工,制定落實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任務圖和責任人。牽頭單位要加強工作統籌,定期調度工作進展,協調解決問題,強化政策措施配套實用。

(三)加強輿論宣傳。要做好政策宣講解讀,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同時,要加強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搶險救援宣傳報道,講好應急救援故事,為推進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營造良好氛圍。

各地區、各單位貫徹落實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有關意見建議要及時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告。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馬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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