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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保監會 中國人民銀行發佈《商業銀行金融資産風險分類辦法》

2023-02-11 17:44 來源: 銀保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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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動商業銀行準確識別、評估信用風險,真實反映資産質量,中國銀保監會會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製定了《商業銀行金融資産風險分類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正式發佈。

完善的風險分類制度是有效防控信用風險的前提。1998年,人民銀行出臺《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提出五級分類概念。2007年,原銀監會發佈《貸款風險分類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進一步明確了五級分類監管要求。近年來,我國商業銀行資産結構發生較大變化,風險分類實踐面臨諸多新情況和新問題,現行風險分類監管制度存在一些短板與不足。2017年,巴塞爾委員會發佈《審慎處理資産指引》,明確了不良資産和重組資産的認定標準和分類要求,旨在增強全球銀行業資産風險分類標準的一致性和結果的可比性。銀保監會、人民銀行在借鑒國際國內良好標準,並結合我國銀行業現狀及監管實踐的基礎上,制定併發布實施《辦法》,對推動商業銀行加強信用風險管理、提升全面風險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辦法》共六章48條,要求商業銀行遵循真實性、及時性、審慎性和獨立性原則,對承擔信用風險的全部表內外金融資産開展風險分類。與現行《指引》相比,《辦法》拓展了風險分類的資産範圍,提出了新的風險分類定義,強調以債務人履約能力為中心的分類理念,進一步明確了風險分類的客觀指標與要求。同時,《辦法》針對商業銀行加強風險分類管理提出了系統化要求,並明確了監督管理的相關措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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