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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進一步”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 推動貨物貿易創新發展

2023-06-30 17:31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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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3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商務部部長助理陳春江、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海關總署自貿區和特定區域發展司司長陳振衝、商務部自貿區港建設協調司司長楊正偉介紹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紅星新聞記者】

在推動此次試點過程中,請問海關總署在促進通關便利化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將對市場經營主體帶來哪些便利?

【海關總署自貿區和特殊區域發展司司長 陳振衝】

海關著力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在推動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方面發揮積極作用。這次國務院印發的《若干措施》,涉及海關工作的主要聚焦在推動貨物貿易創新發展方面,共10條,其中5條跟通關便利直接相關。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進一步”。

一是進一步提高通關時間透明度。本次《若干措施》在試點地區進一步明確了空運快運貨物和普通貨物通關的時間標準,規定在符合我國海關監管要求且完成必要檢疫程序的前提下,空運快運貨物正常情況下在抵達後6小時內放行;對已抵達並提交通關所需全部信息的普通貨物,盡可能在48小時內放行。通關時間標準更加透明,有助於提升經營主體進口環節的可預期性,為促進貿易發展營造更優的環境。

二是進一步降低通關成本。比如,明確海關允許原産地證書存在微小的差錯,在確認貨物原産資格情況下,對印刷錯誤、打字錯誤、非關鍵性信息遺漏等微小差錯或文件之間的細微差異不影響企業享受優惠關稅待遇,企業不必反復修改、遞交申請的材料,這樣有利於降低企業的資金、人力和時間成本。又如,明確在預裁定所根據的法律、事實和情況未發生改變的情況下,允許進口企業在預裁定失效前申請展期,海關在裁定有效期屆滿前從速決定,保證了預裁定決定的連續性,避免新、舊裁定之間的空窗期,有利於提升貿易的便利化水平。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馬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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