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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推進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等舉行發佈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8日   來源: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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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制度、監督並舉,努力防控風險大力促進國家助學貸款健康持續發展

  截止2005年12月底,全國累計已審批國家助學貸款學生206.8萬人,累計已審批合同金額172.7億元。早期的貸款學生已完成學業,開始進入還款期。當前,由於部分學生畢業後就業困難、流動性大,少數學生信用意識較差,已經出現有的學生拖欠還款的現象。據有關方面調查,有近20%的貸款畢業學生不同程度地存在還款違約情況,國家助學貸款風險開始顯現出來。因此,加強貸後管理,採取切實措施降低風險,已成為推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中必須著力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為促進國家助學貸款健康持續發展,經辦銀行與高校應加強貸後管理,相互溝通畢業貸款學生的還貸情況。學校應建立健全專門管理機構,配備充足的專職工作人員,協助銀行催還已畢業學生的違約欠款。從長遠看,應從教育、制度、監督三方面採取措施,建立防控國家助學貸款風險的長效機制。

  一、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將這項工作作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

  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辦發〔2004〕16號)強調指出,大學生是十分寶貴的人才資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國的未來。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把他們培養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對於全面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確保我國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始終立於不敗之地,確保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目標,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興旺發達、後繼有人,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戰略意義。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和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不斷深入落實,大批高校貧困家庭學生會通過助學貸款完成了學業,他們畢業後償還貸款的好壞,不僅關係到大學生自身的形象和利益,也直接關係到我國全社會的信用水準。高校應將誠信教育作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使貸款學生深刻認識到,信用記錄是每個公民的第二身份證,良好的信用記錄能夠提升銀行對個人的授信等級,有利於個人就業及自身發展。為配合高校開展大學生誠信與信用教育活動,去年上半年,中國人民銀行聯合教育部編寫了以 “珍愛信用記錄,享受幸福人生” 為題的《大學生徵信與相關金融知識手冊》,並以此為主要教材,在全國高校開展了大規模的宣傳活動,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為鞏固宣傳教育的成果,今年教育部與人民銀行還將繼續開展針對大專院校學生的信用宣傳活動,並擬將其作為新生入校素質教育的固定內容。通過宣傳和教育,使貸款學生樹立誠實守信,按期還款的意識。

  二、利用個人徵信系統,促使貸款學生樹立良好的誠信意識

  2006年1月16日,人民銀行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我國徵信體系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已在全國範圍正式運行。據了解,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主要從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採集個人的基本信息、開立結算賬戶信息、在金融機構的借款、信用卡、擔保等信貸信息,並將個人在全國所有商業銀行的所有信貸信息匯集其公民身份號碼下,經人民銀行將信息整合後向商業銀行提供實時查詢服務。《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商業銀行在受理個人貸款申請、貸記卡申請等業務時,在取得申請人的書面授權後,可以向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申請人的信用報告,並將其作為是否辦理業務的重要參考。在辦理個人信貸業務過程中,銀行非常重視個人的信用狀況。信用記錄良好的借款人,不但可以方便、快捷地辦理信貸業務,而且可以享受較低的下浮貸款利率;有不良記錄的借款人,不僅審查貸款申請的時間比較長,貸款利率較高,甚至可能被拒貸,從而推動形成“獎勵守信者,懲戒失信者”的社會氛圍。目前,商業銀行和農信社全國各分支機構已開啟5.4萬個查詢用戶終端,單日最高查詢已超過20萬筆。據一些商業銀行反映,通過查詢個人信用數據庫而拒絕貸款的客戶,約佔申請客戶的10%左右。個人信用信息基礎庫在支持個人貸款申請和防範個人信貸風險中日益發揮重要作用。據了解,現已經出現違約畢業貸款學生在申請其他品種個人消費貸款時,即使是跨行申請,仍遭到商業銀行拒絕的案例。

  過去,由於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畢業後流動性大,如果學生不主動聯絡,銀行和學校很難找到他們的下落,催促還款十分困難,這是銀行不願意大量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的原因之一。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收錄了每一個貸款學生的基本信息和還款信息,形成信用記錄,這將會長期影響該貸款學生未來的發展和生活,有利於約束貸款學生還款行為;同時,貸款學生畢業後只要在商業銀行開立了工資等結算賬戶,就會在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留下記錄,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就可以通過查詢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找到其當前下落,從制度上解除經辦銀行的後顧之憂。所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的建立,將有助於幫助借款學生積累個人信譽財富,方便就業和進一步的發展,同時,有助於提高學生的信用意識,促使其養成及時還款的守信行為,也有助於推動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順利實施。

  三、建立對嚴重違約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的公示制度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04〕51號)指出,對沒有按照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歸還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經辦銀行應對違約貸款金額計收罰息,並將其違約行為載入金融機構徵信系統,金融機構不再為其辦理新的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按期將連續拖欠貸款超過一年且不與經辦銀行主動聯絡的借款學生姓名及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違約行為等按隸屬關係報送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並將經辦銀行提供的違約借款學生名單在新聞媒體及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學歷查詢系統網站公佈。在貸款學生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中,已經明確載有當借款人發生嚴重違約時,同意將其有關信息在新聞媒體公佈的承諾。因此,鋻於在政策和法律上已沒有障礙,教育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和銀行研究制定對嚴重違約學生的公示制度,並爭取儘快實施,以發揮全社會對貸款學生還款行為的監督作用。

國家助學貸款目前的進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一步擬採取的措施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關心下,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認真工作,各級政府、各高等學校和有關金融機構積極推動,狠抓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新機制的落實,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局面發生了顯著變化。2004年6月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新機制實施以來,國家助學貸款的資助金額和資助人數均超過過去5年的總和。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底,全國新增審批貸款學生120.4萬人,新增審批合同金額102.5億元;連同以前幾年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全國累計已審批貸款學生206.8萬人,累計已審批合同金額172.7億元。總體來看,按照新機制運行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已在全國推開,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落實情況良好,獲得貸款學生數佔在校學生數的平均比例達到了14.6%,學生的貸款申請基本得到了全部滿足;地方高校的落實工作也在逐步推進,獲得貸款學生數佔在校學生數的平均比例達到了8%。

  這些成績是來之不易的。教育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按照國務院領導指示,採取一系列措施推動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新機制的落實。各地人民政府領導重視,有關部門、學校和經辦銀行積極行動,努力推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特別是去年8月,教育部會同財政部針對8個省(區、市)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進展緩慢的情況提出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引起當地黨政領導高度重視。當地分管領導及時加強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迅速採取措施推動工作。目前,8個省(區、市)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均已啟動,其中有的地區進展較快。國家開發銀行積極介入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取得初步成效。當前,主要問題表現在:

  1. 進展仍然不平衡。截止2005年底,全國應開辦國家助學貸款的1714所普通高校中,還有248所地方高校,主要是地、市所屬高校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尚未啟動;部分省區或高校雖然啟動了這項工作,但審批貸款人數和金額仍然偏低。

  2. 工作不到位。高校和銀行的工作機構還不健全,工作人員配備不足,不適應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要求。

  3. 國家助學貸款的風險問題。國家助學貸款屬於信用貸款,當前學生畢業後就業困難,流動性大,無論是銀行還是學校,逐一追討已畢業學生的欠款都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少數畢業貸款學生由於種種原因存在不按期償還貸款的現象。鋻於以上情況,需要各有關部門、各地政府、銀行、學校、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在穩定現有政策和機制的基礎上,針對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教育部在近期將著重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 全面推進。教育系統開好2個工作會議。第一個是中央部屬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會議,第二個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會議。主要內容:部署2006年工作;研究討論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重點是高校如何配合銀行做好貧困家庭學生貸款工作和畢業貸款學生的還款工作。

  2. 進一步加強銀校合作。教育部將進一步督促各地抓緊協調,鞏固工作成果,加強銀校合作,繼續簽署學生貸款中心與承辦銀行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合作協議,保證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主渠道不斷流。抓緊解決少部分尚未落實經辦銀行的高校問題,掃除“盲點”學校,儘快啟動貸款發放工作。

  3. 進一步加強組織建設。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必須在今年秋季開學前成立專門的學生資助中心,按照在校學生人數2500:1的比例調劑編制,配備專職幹部,加強管理,落實國家和學校各項學生資助政策和措施,配合銀行做好貸款的申請、發放、貸後管理和風險防範工作。

  4. 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全面落實“以獎代償”和“以獎代補”的配套政策。會同財政部抓緊制定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辦法和在中央部門所屬高校部分艱苦專業設立獎學金的具體實施辦法。會合財政部繼續落實“以獎代補”措施,對2006年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開展得好且財政比較困難的省份繼續予以獎勵支持。

  5. 進一步加強督察。為督促各地積極推進國家助學貸款按新政策、新機制運行,同時,指導和幫助各地、各高校加強對新機制前發放的國家助學貸款的還款管理工作,教育部將從3月份開始,組織專人包省包校,常年堅持在地方和高校進行巡迴督察和督辦。為促進高校工作,教育部將研究把國家助學貸款的落實情況作為高校本科教學評估的重要內容。

  6. 重點抓好還款工作。有效控制貸款風險關係到國家助學貸款健康、持續發展的根本性問題。教育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進一步健全風險管理機制進行認真研究,把這方面工作作為今後的工作重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一是要求各高校協助銀行認真組織對進入還款期的違約畢業生一個一個地查找、催還;二是請各經辦銀行實事求是地提出嚴重違約的學生名單,在新聞媒體上公佈這些學生的姓名、身份證號、畢業學校等信息;三是要求高校必須將誠信教育作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幫助學生樹立誠信意識;四是會同人民銀行廣泛宣傳我國個人徵信系統在支持個人貸款申請和防範個人信貸風險的作用,讓貸款學生充分認識到違約後果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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