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9日電(記者朱玉、劉奕湛)衛生部近日印發《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應急處置方案》(試行)。為及時發現、有效控制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規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發生後的報告、診治、調查和控制等應急處置技術,指導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據介紹,方案的印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預案。適用範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據了解,方案將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分為Ⅲ級,分別為:
Ⅰ級 特別重大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在一定時間內,發生涉及兩個及以上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相應級別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Ⅱ級 重大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一定時間內,在一個省多個縣(市)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相應級別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Ⅲ級 較大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一定時間內,在一個省的一個縣(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由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相應級別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衛生部將建立全國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指揮部
新華社北京2月19日電(記者朱玉、劉奕湛)衛生部近日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規定,提出成立全國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指揮部,處置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
據了解,全國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對特別重大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置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重大決策。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
地方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指揮部由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協調和指揮,作出處置本行政區域內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
此外,還將成立專家組,成員由傳染病學、臨床醫學、流行病學、食品衛生、職業衛生、免疫規劃、衛生管理、健康教育、醫學檢驗等相關領域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根據需要,在專家組中可分設專業組,如傳染病防控組、中毒處置組、核與放射處置組、醫療救治組和預測預警組等。其主要職責是:
(1)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調查和採取的控制措施提出建議;
(2)對確定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原因和事件相應的級別提出建議;
(3)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的發展趨勢進行評估和預測;
(4)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後期評估提出建議;
(5)承擔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衛生部:是否屬於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將由專家會商確定
新華社北京2月19日電(記者朱玉、劉奕湛)衛生部近日印發《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應急處置方案》(試行)。方案指出,當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報告並核實後,將迅速組織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專家組赴事發地現場會商。
據介紹,專家會商的主要內容是:在查看病例及其臨床資料的基礎上,核實前期流行病學調查資料等內容,重點討論報告病例是否屬不明原因疾病(病例的臨床表現與報告情況是否相符、診斷是否正確、治療方法是否適當);病例之間是否有關聯性,事件的危害性。
經專家會商後應撰寫會商報告,主要包括如下內容:報告病例的三間分佈、病情進展及臨床治療情況;確診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一般接觸者、監測病例的定義;病人救治方案,治愈與出院標準;事件的初步判斷,包括事件的性質、可能的病因、傳播(污染)途徑、潛伏期及趨勢分析;對控制措施和事件分級的建議,疫點、疫區的劃定。
此外,首次會商會後,根據病例病情進展情況及病因調查情況,將不定期召開專家會商會,以及時調整病例定義和工作方案。
新聞背景:什麼是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新華社北京2月19日電(記者朱玉、劉奕湛)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一定時間內(通常是指2周內),在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如同一個醫療機構、自然村、社區、建築工地、學校等集體單位)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3例及以上相同臨床表現,經縣級及以上醫院組織專家會診,不能診斷或解釋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發生的疾病。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具有臨床表現相似性、發病人群聚集性、流行病學關聯性、健康損害嚴重性的特點。這類疾病可能是傳染病(包括新發傳染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