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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規定國稅公務人員接受納稅人宴請將責令待崗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合肥3月11日電(馮珉 宋震)“今後,公務人員不得接受納稅人宴請,一旦違反,第一次給予通報批評、責令待崗,兩次以上則警告直至記過處分。”近日,在安徽省國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上,一項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糾正部門不正之風的“六嚴禁”規定出臺,促進安徽省萬名國稅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廉潔從政。

    安徽省國稅局以“紅頭文件”形式明示“六嚴禁”規定。今後,公務人員不得接受納稅人宴請;不得收受納稅人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能參加納稅人“買單”的考察、參觀或高消費娛樂活動;不得在納稅人處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項費用。此外,向納稅人亂收費、推銷商品,或向納稅人低價購買商品、借錢借物、賒欠貨款以及無償佔用財物都屬嚴禁之列。

    對違反“六嚴禁”的個人,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通報批評、責令待崗、扣發待崗人員津貼、計酬和獎金,或予以警告、記過甚至開除處分。對構成違紀的,按有關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當天,17個市局“一把手”與安徽省國稅局簽訂“廉政責任書”,把工作融入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全過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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