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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取消1310項行政許可項目並做好相關銜接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08日   來源:河北日報

    行政許可法公佈實行已經一年多了。針對該法實施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河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意見》(下稱《意見》),加大了抓落實的力度。記者就此採訪了河北省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張國鈞。

    做好取消和保留項目的銜接

    張國鈞説,自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工作以來,河北省先後與國務院銜接取消行政許可項目1310項,依法保留實施行政許可項目830項。各設區市和縣(市)政府及部門認真組織對照銜接,省直部門將本系統取消和保留的許可項目以紅頭文件形式下發系統執行,可以説銜接工作基本到位。

    對個別地區存在的銜接不到位等問題,《意見》作出了具體規定:一是對省政府合併在一起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市、縣分別立項的要分別予以取消;對項目處理把握不準的問題,要逐級請示,嚴防繼續許可或變相許可。二是對依法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存在職能交叉的,各級政府要抓緊協調解決,確定職能最直接的一個部門負責,避免出現許可空檔和重復許可問題;對所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因有了新的設定依據實施主體發生變化的,要儘快辦理移交手續,由新的實施主體履行許可;因許可項目調整或許可職能重新劃分需對“三定”規定作出調整的,要按照規定程序作出響應調整。三是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設定許可事項。凡通過市場競爭機制能夠調節,行業組織和社會仲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或者行政機關採用事後監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能夠解決的事項,不再設定行政許可。

    行政許可方式主要有三項

    何為行政許可方式創新?張國鈞説,我理解是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許可權過程中,只要許可申請人符合行政許可條件,辦理行政許可的環節越少、許可手續越簡便,辦事效率越高,群眾會越滿意。目前所實施的行政許可方式主要有三項:第一,窗口許可,要求做到一門受理、抄告相關處室、內部運作、限時辦結。這項許可方式主要在本級政府尚未建立行政審批大廳的省直部門和一部分縣(市)部門實行。第二,推行行政服務中心或行政審批大廳集中辦理行政許可模式,要求做到一門受理、統籌協調、規範許可、限時辦結的一站式並聯審批。河北省各設區市和有關縣(市)政府實行了這項許可方式。第三,聯合辦理行政許可。對依法應當由兩個以上職能部門分別實施的同一許可事項,本級人民政府確定一個主辦部門,主辦部門主動徵求會辦部門意見,會辦部門按時反饋意見,辦理結果由主辦部門在規定時限內回復許可申請人。此項工作正在完善。

    據了解,關於探索建立信息化政府履行行政許可職能的實現模式,實行“網上許可”,河北省正在進行積極推進。今後還要繼續創新行政許可方式,在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凡符合法律規定,對許可申請人方便有利的審批方式都應積極推行。

    “誰許可、誰負責”

    行政許可執法是行政執法活動的一部分,落實行政許可責任是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重要內容。張國鈞説,目前河北省各級各部門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認真梳理行政許可依據,分解許可職權,確定許可崗位,明確許可責任,促進了行政執法依據、行政執法職權梳理工作的落實。按照“誰許可、誰負責”的原則,對行政許可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許可權過程中,不按規定的條件、程序進行許可、濫用職權、徇私舞弊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直接責任者和主要負責人員的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促進行政執法責任的落實。

    《意見》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情況進行一次自查自糾,查找存在的問題,研究整改措施,切實抓好行政許可法工作的落實。河北省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結合本系統工作實際,制定行政許可案卷建檔內容和案卷格式,于8月底前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備案。省政府將在今年下半年對全省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情況進行檢查,並通報檢查結果。(記者 薛惠娟)

 
 
 相關鏈結
· 陜西省實施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陜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06號)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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