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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監管部門2006年上半年實施行政處罰190家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7月28日電(記者毛曉梅)保監會28日公佈了上半年各地方保監局行政處罰實施情況。數據顯示,1-6月,保監會各保監局共對187家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仲介機構實施190家次行政處罰,同比增加46.15%。

    其中,責令撤換高管人員30人,同比增加114.29%;罰款772.02萬元,同比增加66.16%;吊銷許可證2項,同比持平;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1項;警告58家機構和58人。

    上半年,各保監局還對230家機構及個人實施了259家次的其他監管措施。其中監管談話191次,下達監管意見書87份,通報批評8家次,取消任職資格1人次。

    保監會對上半年190家次行政處罰案例進行了分析,認為“不嚴格執行條款費率問題突出”,其主要表現為:通過非正常批單退費等手段變相降費;不嚴格執行報備的條款費率,擅自變更承保條件,擴大保險責任,降低承保費率;濫用費率調節系數或違規協議承保,變相下調承保費率等。

    保監會還認為,“團險業務管理亟待加強”。一是長險短做,違規退保,短期退保套現,退保金不回原單位,現金支付退保金;二是通過違規批單退費、違規支付手續費等方式,給予投保單位或經辦人不正當利益;三是業務管理混亂,如超齡承保,擅自擴大保險責任,合同要素不全,業務檔案不實。

    此外,“擅自設立、撤銷分支機構現象持續發展”,也是目前面臨的一個主要問題亟待解決。保監會説,2005年以來,部分保險機構和仲介機構擅自設立、撤銷或遷移分支機構的現象不斷上升。今年上半年,各保監局又查處45家次,還對13家機構進行了監管談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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