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6月21日電(記者張建新、薛飛)今年6月,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對進入中心的849個審批事項中的365個實施再提速,在審批效率已經提高40%的基礎上,平均壓縮時間4.5天,最長的由過去的20天壓縮到5天,平均辦結時間由進入中心前的23.9天減少到10.8天。
天津是全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起步較早的省份之一,自2004年起逐步建立起市和區縣兩級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和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構建了行政審批、要素配置、社會服務和交通監察4個平臺,形成了“四位一體”的行政審批管理服務模式和運行機制。
目前,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已經基本實現了“一門受理、一條龍服務、現場審批、限時辦結”的一站式審批服務功能。中心已進駐70個行政主體部門,集中辦理849項行政審批事項,佔到應進審批事項總數的95%。中心實行嚴格的限期辦理制度,對集中審批事項逐個壓縮,確定了內部承諾辦結時限。
天津市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綜合處處長朱振宇説,中心不是只管收發材料、批件的“收發室”。為了保證行政服務質量和效率,他們實施現場審批制度,各部門將審批權授權給本部門進駐中心的首席代表,並啟用本部門審批專用章,由首席代表進行現場審批,即時辦結。質監局“進口計量器具檢定”審批事項原來採取“窗口”收件、內部流轉的審批模式,將審批決定權授予首席代表後,審批時限縮短了7天,審批效率提高了60%。
對於沒有授權給首席代表的事項,各部門主管領導每週都會定期到中心進行當場審核、現場審批,保證現場審批率達到90%。
為加強對行政審批的監督,天津市監察局在中心設立了監察室,對進駐部門及工作人員行政效能進行綜合考評,並由申請人對受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進行“一事一評議”。
朱振宇説,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探索讓各部門牢固樹立了服務理念,“寧可自己麻煩百次,不讓群眾麻煩一次”。同時促進了政府職能的轉變。各部門不斷清理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簡化了辦事程序,減少了審批環節,使審批行為不斷規範。
3年來,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累計辦理審批和服務事項49萬件,按承諾時限提前和按時辦結率達99.15%,辦事企業和群眾的滿意率一直保持在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