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在“全國第五次地方行政執法責任制重點聯絡單位工作座談會”上表示,目前,我國已有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相繼開展了執法案卷評查制度,為進一步強化執法責任、提高執法質量提供了又一制度保障。
記者在北京市行政處罰案卷評查現場看到,通過考核挑選出的10多名案卷評查員,正在緊張地對從各區縣和市級行政機關抽取來的500余份行政處罰案捲進行評查。一位評查員在北京市宣武區煙草專賣局的一份行政處罰案卷中發現,證據材料中圖片沒有標明拍攝者,也沒有拍攝時間、地點。按每處錯誤扣0.5分的標準,她在初評意見表填上扣1.5分。北京市政府法制辦魯安東處長介紹説,初評意見經過陳述、申辯等環節後,形成評查報告,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並將評查結果納入依法行政考核。據悉,北京市這樣做已堅持了11年,案卷不合格率由1997年的27%,下降為2006年的3.3%。
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包括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案卷評查。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介紹,像北京一樣,自行政處罰法實施以來,特別是國務院頒布《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後,各地相繼加大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力度,現在已有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了執法案卷評查工作,通過這種“事後監督”的方式,強化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提高執法人員的能力和水平。
據了解,雖然這一制度對提高執法質量發揮了作用,但目前各地開展這一工作的力度還不平衡,案卷評查對象也不全面,並且對評查結果處理大多僅限于通報。對此,國務院法制辦提出要求,下一步各地都要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案卷評查對象要涵蓋所有執法行為,同時對評查結果的處理,要與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和水平相結合。 (記者 黃慶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