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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治邦:認真學習貫徹物權法 推進林業依法行政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25日   來源:林業局網站

賈治邦在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上強調
認真學習貫徹物權法 全面推進林業依法行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將於10月1日起實施。9月20日,國家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賈治邦主持召開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深入學習物權法,並就物權法實施對我國林業的影響進行專題研討。賈治邦強調,要以學習貫徹物權法為契機,認真研究林業面臨的機遇和挑戰,並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全面推進林業部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國家林業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李育材,國家林業局黨組成員、中央紀委駐局紀檢組組長楊繼平,國家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祝列克,國家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局直屬機關黨委書記張建龍,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印紅參加了學習。

    賈治邦説,物權法的施行是國家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對於堅持社會主義制度,規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貫徹實施物權法,是林業部門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要牢固樹立物權理念,深入學習貫徹物權法,充分發揮物權法的規範、指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進現代林業建設,實現林業又好又快發展。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繼續深入學習物權法。各司局、單位一把手要親自安排部署,組織好物權法的學習、宣傳、培訓工作。要一邊學習,一邊結合工作實際、立法實際進行討論,交流學習經驗。要把學習宣傳物權法納入普法規劃中。要學習並深刻理解物權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內容和各項規定,特別是與林業相關的內容。各個單位的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深刻領會物權法的精神實質,提高認識,更新觀念,正確處理行使國家權利與保障公民權利的關係,充分運用物權法來促進林業發展、促進社會和諧。要準確把握物權法的有關規定,自覺維護物權法的權威,嚴格執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不斷提高林業部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認真貫徹實施物權法,加快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國有重點林區、國有林場改革試點。物權法的基本功能是明確物的歸屬,定紛止爭,物盡其用。物權法高度重視農民權益的保護,將與農民關係最為密切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明確為“物權”予以充分保護,“林地承包期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同時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産進行平等保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並對侵犯公民私有財産的違法行為設定了法律責任。當前,我國正在全面推進林權制度改革,特別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首要的任務就是明晰産權、確立主體、明確權利、保障權益,這與物權法的立法宗旨是一致的。認真學習貫徹物權法,有利於保障農民承包經營林地的合法權益,有利於激發廣大林農建設林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快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步伐。

    三要通過學習,牢固樹立物權觀念,特別是平等保護原則的觀念,切實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對國家、集體和私人的物權實行平等保護,是物權法的一項重要原則,這對當前林業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林業建設是全社會參與的事業,多種所有制的社會主體尤其是非公有制主體,已經成為林業建設的重要力量。按照物權法的規定,在財産歸屬確定的前提下,作為物權的主體,不論是國家的、集體的,還是私人的,對所有的林權權利都應當給予平等保護。因此,各級林業部門在行使行政管理職權過程中,應當按照平等保護的原則,切實保障各種不同主體的合法權利,不得對非公有制主體在林權保護上實行“歧視待遇”,隨意侵犯林權主體依法享有的權利,不能打著?“這是中央的重點項目”、“維護公共利益”等旗號,不徵求權益人意見就強行徵佔,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四要在深入學習中開展專題調研,加強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物權理論研究。貫徹落實物權法是一項長期的任務。當前,要結合物權法的實施,組織開展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物權制度研究。要結合學習,把大家討論的問題收集起來,認真研究實施物權法需要應對的問題。要通過調查研究,集中提出國家林業局貫徹物權法要抓哪些工作,明確今後的工作重點。通過理論研究和創新,進一步完善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物權制度,為全面推進現代林業建設、實現林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實的法制保障。

    國家林業局植樹造林司、野生動植物保護司、政策法規司、林業經濟發展研究中心等司局、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會上作交流發言。局機關各司局、在京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了學習。

 
 
 相關鏈結
· 國土資源部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通知
· 土地物權的取得與處分——《物權法》條文
· 《物權法》—— 平等保護“三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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