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粗暴、濫用權力、多頭執法……這些有損行政機關和執法人員形象、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今後將被明令禁止。10日重慶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的《重慶市行政執法基本規範(試行)》,將從制度上規範行政執法權力,以更好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該規章是全國各省區市第一部統一規範行政執法基本要素的政府立法。”重慶市政府法制辦主任李殿勳説,行政執法作為行政機關與人民群眾接觸的主要管理活動,最直接、最頻繁、最廣泛地反映出行政機關施政能力的高低,反映出黨委、政府與人民群眾的感情聯絡。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既是行政機關加強自身改革的需要,也能最大限度防止行政執法權力濫用現象的發生,糾正利用行政執法權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立法理念強調以人為本
《規範》在立法理念上突出體現了對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保護,對行政機關執法權行使的制約,大量條款規定了相關內容。
《規範》規定,行政執法超越法定職權範圍或者嚴重違反執法程序,行為無效;行政執法主體應當將本主體名稱、執法人員名單、執法職責、執法依據、聯絡方式等基本情況,在本行政區域範圍內通過公眾媒體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規範》還規定,進入公民住宅進行檢查應當符合法定權限和程序,嚴禁非法進入公民住宅檢查;行政執法主體不得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行政相對人履行義務等。
行政執法應講普通話
對行政執法禮儀的規範是該規章的一大亮點。著裝方面,《規範》要求行政執法人員著執法服裝時,要衣著整潔、風紀嚴整,執法標識佩戴齊全。儀錶方面,要求行政執法人員保持頭髮整潔,不得染彩發。舉止方面,要求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不得吸煙、飲酒、嬉鬧,不得到酒店、網吧、歌舞廳等娛樂場所消費,不得酗酒、賭博。語言方面,要求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應當講普通話,用普通話溝通困難的,可徵得行政相對人同意使用當地方言;要使用文明用語,禁止使用侮辱性語言;要態度熱情誠懇,禁止生硬粗暴。
行政執法實行錯案追究制
對行政執法行為如何實施有效的監督,對違法行為如何有效地糾錯,是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規範》對此也有詳細規定,首先是行政執法檢查制度,執法情況每年要受到檢查。其次是行政執法考評制度,考評情況納入本級政府年度目標考核。第三是行政執法錯案追究制度,對違法行政的行政執法人員要依法進行過錯追究;不適合繼續從事執法工作的行政執法人員將被暫扣或吊銷執法證件,並由所在行政執法主體調離執法崗位;違法行政給行政相對人造成損失的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據悉,《規範》將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