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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召開動員大會落實三定規定部署機構改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23日   來源:稅務總局網站

    7月18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召開機關機構改革動員大會,貫徹落實總局新的“三定”規定,對機構改革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受國家稅務總局黨組委託,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錢冠林在會上作了動員和部署報告,會議由國家稅務總局黨組成員董志林主持。國家稅務總局機關全體幹部職工參加了會議。

    錢冠林指出,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抓緊制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今年3月底,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抓緊修訂國務院有關部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草案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國家稅務總局修訂了職責、機構和編制的“三定”規定並上報國務院。6月2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稅務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並於7月17日正式下發。

    錢冠林指出,國家稅務總局機關機構設置自1998年機構改革以來,在推進依法治稅、保障稅收職能作用發揮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稅收事業的發展,機構設置中存在的職責交叉、管理缺位、效率不高、專業化程度較低等問題越來越突出,如納稅服務的組織領導薄弱、稅收信息化管理職能配置不盡合理,對大企業的稅收徵管機制不健全、稅務系統的執法監督力量分散等。此類問題若不儘快解決,將會影響稅收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為從更深層次上解決稅務機構設置存在的突出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黨組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多次召開會議,經反復研究論證後,於今年初提出了國家稅務總局機關機構改革基本思路。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這次機構改革的指導思想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要求,著力優化組織結構,規範機構設置,完善運行機制,為促進稅收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組織保障。基本原則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使機構設置更加符合稅收科學發展的要求;保持內設機構數量總體不變,重點通過結構調整來優化組織架構;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加強薄弱環節,探索機構專業化設置;堅持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並緊密結合我國稅收工作實際,積極穩妥推進改革。主要任務是:設立納稅服務和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理順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職能配置,整合併強化執法監督和內部審計資源,規範部分機構的名稱和職能配置,從整體上優化總局機關機構設置,促進機關職能向服務型、責任型、法治型、廉潔型轉變,管理機制向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轉變。經過持續努力,伴隨稅制改革、徵管改革和稅收管理信息化等項工作的推進,逐步建立既能體現國際先進管理理念又符合我國具體國情的稅務機關內設機構。

    錢冠林指出,這次機構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組建納稅服務司。將辦公廳、政策法規司、徵收管理司等部門的納稅服務職能,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的部分行政管理職能,整合劃入納稅服務司。充實和完善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的職能,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管理。

    ——組建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將信息中心的信息化行政管理職能,徵收管理司除納稅服務以外的其他職能,各有關司局的信息化管理職能,整合劃入徵管和科技發展司。不再保留徵收管理司。改革後,信息中心主要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的技術支持和運行維護工作。

    ——組建大企業稅收管理司。在不改變現行的稅款入庫級次和屬地徵繳原則的基礎上,將目前由各地稅務機關負責的部分大企業稅收管理服務職能,以及總局海洋石油稅收管理職能統一併入大企業稅收管理司。

    ——組建督察內審司。將審計司職能、巡視工作辦公室的部分職能,法規司、財務司等部門的內部監督職能,整合劃入督察內審司。不再保留審計司和巡視工作辦公室。

    ——組建貨物和勞務稅司。將流轉稅管理司、進出口稅收管理司的職能,整合劃入貨物和勞務稅司。不再保留流轉稅管理司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司。

    ——將所得稅管理司更名為所得稅司,地方稅務司更名為財産和行為稅司,計劃統計司更名為收入規劃核算司。更名後,按照減少交叉、規範統一的要求理順各司局的職責。

    ——保留辦公廳、政策法規司、國際稅務司、稽查局、財務管理司和人事司。這6個司局的職責原則上不作大的變動,僅對個別方面作適當微調。

    機關黨委和離退休幹部辦公室繼續保留,職責不作調整。

    改革後,總局機關內設機構有:辦公廳、政策法規司、貨物和勞務稅司、所得稅司、財産和行為稅司、國際稅務司、收入規劃核算司、納稅服務司、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大企業稅收管理司、稽查局、財務管理司、督察內審司、人事司以及機關黨委和離退休幹部辦公室。總局機關人員編制不變。行政單位司局級領導職數由44名增加到50名,其中增設1名總審計師。

    這次機構改革涉及信息中心、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2個事業單位的職責變動,其餘事業單位的職責暫不作調整。今後,將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適時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總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將由中編辦另行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將在今年下半年組織實施省(區、市)國稅局機構改革。總的要求是,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精神,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優化機構設置,完善運行機制,進一步提高稅收徵管的質量和效率,更好地適應稅收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需要。

    會上,錢冠林公佈了總局機關各內設機構負責人名單。錢冠林佈置了機構改革的實施步驟與時間安排:一是明確司局職能分工,二是做好編制核定工作,三是做好人員到位工作,四是做好交接工作,五是做好機構改革總結工作。國家稅務總局黨組決定用一個月左右時間完成改革任務。

    錢冠林指出,這次機構改革的任務重、時間緊、要求高,需要做大量艱苦細緻的工作。國家稅務總局黨組希望全局廣大幹部和職工以大局為重,以稅收事業為重,同心同德,齊心協力,確保改革的順利實施。要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做好思想工作,保持隊伍穩定。統籌安排,做到機構改革與日常工作兩不誤。嚴明組織紀律,加強監督檢查,以對黨、對稅收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團結一致,共同努力,圓滿完成這次機構改革任務,以良好的改革成果不斷開創稅收事業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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