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局負責人就學習貫徹落實《意見》答記者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2-26 17:1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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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信訪局負責人就學習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關於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2月26日電  近日,國家信訪局負責人就學習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您介紹一下《意見》出臺的背景。

答:我們體會,這個《意見》的出臺,有這樣幾個背景:一是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對信訪工作作出了新部署。信訪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在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及時反映社情民意、著力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建立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完善信訪制度”,“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能力”;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等等。這些都對做好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信訪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就需要將這些部署和要求具體化,形成推動工作的明確思路和有力措施。基於此,出臺一個指導性文件就顯得十分必要。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高度重視信訪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既為做好信訪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也為出臺這個《意見》提出了基本遵循。二是切實維護好群眾合法權益的實際需要。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解決了大量群眾生産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同時應當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門還不同程度地存在損害群眾利益、傷害群眾感情的現象,引發了大量信訪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當前,全黨正在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一些地方和部門把為群眾解決生産生活中的實際問題與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緊密結合起來,取得了較好效果。為了進一步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信訪工作中鞏固和擴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下發一個文件是十分必要的。三是新形勢新任務對信訪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全國信訪形勢總體平穩的情況下,也出現了需要引起高度重視的情況,主要是矛盾上行趨勢明顯,信訪突出問題集中,群體性利益訴求增多等,特別是隨著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戰略部署的推進,必將觸及現有體制、機制和各種利益關係,引發一些新的利益矛盾,人民群眾對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期望值越來越高,對加快推進信訪制度改革的期待會更加迫切。面對這些新情況,也有必要下發一個文件,對相關工作進行規範,推動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落實中央要求,以實實在在的行動回應社會關切,取信於民。四是總結經驗指導實踐的客觀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在實踐中創造總結了一些具有普遍借鑒意義的經驗做法,比如“陽光信訪”、幹部下訪、聯合接訪、集中力量化解信訪積案等,都體現出用群眾工作理念和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思路,需要在更高的層面提煉並固化下來,使之轉化為各地區各部門的共同實踐。加之中央在浙江省召開了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楓橋經驗”50週年大會,對新形勢下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與此同時,中央明確提出推行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這客觀上需要出臺一個規範性文件對信訪工作制度改革進行系統部署,以推動信訪工作創新發展。

問:《意見》對進一步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渠道提出哪些要求?

答:《意見》從健全公開透明的訴求表達和辦理方式、突出領導幹部接訪下訪重點、完善聯合接訪運行方式、引導群眾依法逐級反映訴求、充分發揮法定訴求表達渠道作用等五個方面,對進一步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渠道提出要求。這些方面,都是建立暢通、有序、務實、高效信訪秩序的關鍵。其中,既重視傳統信訪渠道的暢通,又根據社會發展和人民需求提出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大力推行“陽光信訪”;既著重強調把領導幹部接訪下訪作為黨員幹部直接聯絡群眾的一項重要制度,又對省、市、縣、鄉各級領導幹部接訪次數作出最低限定,並要求集中領導資源解決重大疑難複雜問題;既提出在市、縣兩級全部實行聯合接訪,又要求結合實際加強對進駐聯合接訪場所責任部門的動態管理,防止形式化;既明確提出積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逐級表達訴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級上訪,又強調堅決依法嚴懲信訪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確保良好的信訪秩序;既明確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又強調深入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信訪條例》,加快推進信訪法治化建設。

問:《意見》對推行“陽光信訪”提出哪些要求?

答: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對信訪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意見》強調,要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大力推行陽光信訪,增強信訪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這是改革信訪工作制度的一個重要突破。目前的工作重點有兩個方面:一是全面推進信訪信息化建設,建立網下辦理、網上流轉的群眾信訪事項辦理程序,將接待來訪、辦理來信、督查督辦、網上投訴等全部信訪事項放在網上流轉,把受理、辦理和結果等重要環節通過網絡公開,實現信訪事項的可查詢、可跟蹤、可督辦、可評價。二是推行信訪事項辦理群眾滿意度評價,把辦理工作置於群眾的監督之下。這項工作已於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國家信訪局對本局初次登記受理的非涉密署名的求決類來信、來訪和網上投訴事項,依託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實行群眾滿意度評價。各地區各部門也將根據工作要求全力做好這項工作。我們將在實際工作中注重總結經驗、發現問題,並不斷改進和完善,真正讓老百姓當信訪工作的“監督員”和“裁判員”,以實際行動提高信訪公信力。

問:《意見》對引導群眾依法逐級反映訴求是如何規定的? 

答:《意見》指出,“積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級表達訴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級上訪”,並明確了中央信訪工作機構不受理來訪的三種情形,即:中央和國家機關來訪接待部門對應到而未到省級職能部門反映訴求的,或者省級職能部門正在處理且未超出法定處理期限的,或者信訪事項已經依法終結的,不予受理。《意見》這麼規定,就是要求各地嚴格落實《信訪條例》關於“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壓實責任主體責任,健全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提高解決信訪問題的效率,把矛盾和問題及時化解在本級和屬地,防止矛盾上行,依法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和社會秩序。

問:《意見》對“訴訪分離”是如何規定的?

答:改革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是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更好地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意見》強調,按照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嚴格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各級政府信訪部門對涉法涉訴事項不予受理,引導信訪人依照規定程序向有關政法機關提出,或及時轉同級政法機關依法辦理。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支持政法機關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尊重政法機關依法作出的法律結論。完善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訴求表達方式,使合理合法訴求通過法律程序得到解決。總之,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解決,就是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解決問題、化解矛盾,依法保障合法權益,依法維護公正結論,保護合法信訪、制止違法鬧訪,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息訴息訪,實現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與維護司法權威的統一。

問:《意見》對解決信訪積案是如何規定的?

答:信訪積案一直是困擾信訪工作的一個難題。《意見》從多個方面對有效化解信訪積案和疑難複雜信訪問題進行了明確。主要有:健全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的機制,強調要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疏導等辦法,認真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建立信訪聽證制度,對疑難複雜信訪問題進行公開聽證,促進息訴息訪;規範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對已審核認定辦結的信訪事項不再受理;健全信訪事項協商會辦等制度,明確相關責任,加大化解“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力度;建立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專項資金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其在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中的推動作用。同時,強調領導幹部要把接訪包案的重點和精力放在解決重大疑難複雜問題上;對一些久拖不決的信訪突出問題,提請黨委和政府督查機構督查督辦;健全經常性教育疏導機制,對問題解決到位仍堅持上訪的人員,重點做好思想疏導工作。

問:《意見》對信訪事項督查督辦是如何規定的?

答:開展督促檢查是一個重要的領導環節和領導方法。加強信訪督查工作,是落實黨和政府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促進信訪問題解決的重要舉措。《意見》強調,要健全統籌督查督辦信訪事項工作機制,並從督查機制、範圍重點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做了具體規定。一是要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信訪聯席會議組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督查督辦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了信訪事項督查督辦不只是信訪部門一家的工作,而是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各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從而形成工作合力,進一步加大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的力度。二是對久拖不決、涉及面廣、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疑難信訪突出問題,列入黨委政府督查機構督查範圍。黨委政府督查機構督查信訪突出問題,增強了督查權威,有助於問題解決。三是採取有針對性的方法,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問題的跟蹤督查和問效。四是各級黨委政府要支持信訪部門開展督查,重視信訪部門提出的“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建議。信訪部門行使好“三項職權”,關鍵是要得到各級黨委政府的支持。《意見》給各級黨委政府及信訪部門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著力加強。

問:聽了您的介紹,我們感到,這個《意見》確實很重要,是深入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對指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信訪工作必將産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請您談談這個文件的重要意義?

答:《意見》的出臺,對於探索創新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方法,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的信訪突出問題,進一步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具有重大意義。主要有以下三點:一是有利於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信訪工作的核心是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意見》從加強群眾工作、創新工作方法、解決突出問題入手,出實招、出管用的招,強調從源頭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發生、進一步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健全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工作機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根本落腳點就是為了更好地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各地區各部門通過認真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全面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著力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必將更好地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二是有利於指導信訪工作實踐。《意見》在全面梳理以往成功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將其系統化、概括化,既著眼于打基礎、利長遠,在實踐層面提出了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方式方法;又指方向、明任務,對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必將對信訪工作的創新發展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三是有利於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意見》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為指導,順應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順應人民群眾的新期待,針對“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以改革的精神提出了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的思路和舉措。《意見》的出臺,是信訪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標誌。各地區各部門抓好《意見》貫徹落實的過程,客觀上將成為結合實際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的過程,必將推動信訪工作改革取得新成效。

我們將會同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要求,認真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深入研究和準確把握新形勢下信訪工作的新特點新規律新要求,攻堅克難、開拓創新,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應有的貢獻。

問:《意見》對引導群眾依法逐級反映訴求是如何規定的? 

    答:《意見》指出,“積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級表達訴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級上訪”,並明確了中央信訪工作機構不受理來訪的三種情形,即:中央和國家機關來訪接待部門對應到而未到省級職能部門反映訴求的,或者省級職能部門正在處理且未超出法定處理期限的,或者信訪事項已經依法終結的,不予受理。《意見》這麼規定,就是要求各地嚴格落實《信訪條例》關於“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壓實責任主體責任,健全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提高解決信訪問題的效率,把矛盾和問題及時化解在本級和屬地,防止矛盾上行,依法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和社會秩序。

問:《意見》對“訴訪分離”是如何規定的?

答:改革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是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更好地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意見》強調,按照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嚴格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各級政府信訪部門對涉法涉訴事項不予受理,引導信訪人依照規定程序向有關政法機關提出,或及時轉同級政法機關依法辦理。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支持政法機關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尊重政法機關依法作出的法律結論。完善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訴求表達方式,使合理合法訴求通過法律程序得到解決。總之,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解決,就是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解決問題、化解矛盾,依法保障合法權益,依法維護公正結論,保護合法信訪、制止違法鬧訪,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息訴息訪,實現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與維護司法權威的統一。

問:《意見》對解決信訪積案是如何規定的?

答:信訪積案一直是困擾信訪工作的一個難題。《意見》從多個方面對有效化解信訪積案和疑難複雜信訪問題進行了明確。主要有:健全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的機制,強調要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疏導等辦法,認真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建立信訪聽證制度,對疑難複雜信訪問題進行公開聽證,促進息訴息訪;規範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對已審核認定辦結的信訪事項不再受理;健全信訪事項協商會辦等制度,明確相關責任,加大化解“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力度;建立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專項資金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其在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中的推動作用。同時,強調領導幹部要把接訪包案的重點和精力放在解決重大疑難複雜問題上;對一些久拖不決的信訪突出問題,提請黨委和政府督查機構督查督辦;健全經常性教育疏導機制,對問題解決到位仍堅持上訪的人員,重點做好思想疏導工作。

問:《意見》對信訪事項督查督辦是如何規定的?

答:開展督促檢查是一個重要的領導環節和領導方法。加強信訪督查工作,是落實黨和政府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促進信訪問題解決的重要舉措。《意見》強調,要健全統籌督查督辦信訪事項工作機制,並從督查機制、範圍重點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做了具體規定。一是要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信訪聯席會議組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督查督辦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了信訪事項督查督辦不只是信訪部門一家的工作,而是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各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從而形成工作合力,進一步加大解決和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的力度。二是對久拖不決、涉及面廣、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疑難信訪突出問題,列入黨委政府督查機構督查範圍。黨委政府督查機構督查信訪突出問題,增強了督查權威,有助於問題解決。三是採取有針對性的方法,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問題的跟蹤督查和問效。四是各級黨委政府要支持信訪部門開展督查,重視信訪部門提出的“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建議。信訪部門行使好“三項職權”,關鍵是要得到各級黨委政府的支持。《意見》給各級黨委政府及信訪部門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著力加強。

問:聽了您的介紹,我們感到,這個《意見》確實很重要,是深入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對指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信訪工作必將産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請您談談這個文件的重要意義?

答:《意見》的出臺,對於探索創新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方法,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的信訪突出問題,進一步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具有重大意義。主要有以下三點:一是有利於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信訪工作的核心是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意見》從加強群眾工作、創新工作方法、解決突出問題入手,出實招、出管用的招,強調從源頭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發生、進一步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健全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工作機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根本落腳點就是為了更好地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各地區各部門通過認真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全面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著力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必將更好地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二是有利於指導信訪工作實踐。《意見》在全面梳理以往成功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將其系統化、概括化,既著眼于打基礎、利長遠,在實踐層面提出了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方式方法;又指方向、明任務,對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必將對信訪工作的創新發展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三是有利於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意見》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為指導,順應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順應人民群眾的新期待,針對“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以改革的精神提出了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的思路和舉措。《意見》的出臺,是信訪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標誌。各地區各部門抓好《意見》貫徹落實的過程,客觀上將成為結合實際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的過程,必將推動信訪工作改革取得新成效。

我們將會同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要求,認真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深入研究和準確把握新形勢下信訪工作的新特點新規律新要求,攻堅克難、開拓創新,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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