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反腐並不是一個陌生的話題,尤其是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持有貪必反、有腐必懲,不斷取得新成效。特別引人注目的是,一年多來有二十多名省部級幹部落馬,相當於每三周就有一名高官涉嫌腐敗被調查。在今天的記者會上,李克強總理莊嚴承諾:對於腐敗分子和腐敗行為,我們實行的是“零容忍”。 如此強勢的反腐舉措以及“強式”的反腐表態既表明了中央堅定的決心,也重樹了人們戰勝腐敗的信心,一個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美麗中國正徐徐展現在世人面前。 我們也知道,一個這樣的中國並不單單依靠“打老虎”就能實現,它真正依賴的乃是法治的反腐道路。換句話説,我們還要建立和完善不能貪、不敢貪的反腐制度,讓腐敗行為、腐敗分子依法受到嚴懲,絕不手軟。一個對腐敗“零容忍”的社會一定是一個法治社會。 因為查處一起腐敗案件,無論如何大快人心,都必須在遵循法治的軌道才算是成功,也只有堅持法治反腐,這種清廉的效果才會可持續。正如李克強總理今天所言:“腐敗是人民政府的天敵,我們要用法治的思維,用制度來管權、管錢。” 何謂法治的思維?那就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讓權力運轉符合規範,既為人民服務也接受人民監督。在一段時間裏,我們的反腐鬥爭集中于打擊個案,儘管這也是一些地區、一些領域是腐敗的高發、易發地帶所致。但是,查處了一個腐敗分子之後,相似甚至相同的崗位或領域又出現了腐敗現象,以至於公眾稱之為“前腐後繼”。這種尷尬就説明打擊腐敗個案的同時,必須加強制度建設、規範權力的運作,這才是法治反腐的思維。 對於中國政府而言,現在著力推進簡政放權,它不僅僅是激活經濟、提升效率、改善服務的方式,也是反腐的重要手段。尤其是本屆政府大力推動的審批權改革,它將大量審批權取消和下放,這就是徹底清除腐敗、尋租的“土壤”和機會。我們認為,這種釜底抽薪式的改革才是真正遏止腐敗的正確方向。 正如李克強所言,今年要繼續推進簡政放權,而且要加快推進“權力清單”公佈,界定權力的邊界,防止濫用權力。我們認為建立“權力清單”是簡政放權的一個關鍵抓手,也是法治思維的重要體現。因為它明確了清單之外的,一律不得實施審批,對政府而言,這就是“法無授權不可為”,清單就清晰地勾畫出權力的邊界。 針對政府下一步在反腐敗上還會有什麼新的行動,李克強也表示,“對於社會公眾高度關注的一些領域,比如像土地出讓金收入、礦産權的轉讓等,我們要全面審計,要通過一系列的制度性措施,讓權力尋租行為、讓腐敗現象無藏身之地。” 這也説明,在用制度反腐的同時,我們也需要行動反腐,兩者相輔相成才是真正的“強”勢反腐。只有不斷通過大案要案的查處,彰顯反腐的決心、鼓舞反腐的士氣、打擊腐敗的氣焰。我們通過大量案件查處,既落實規範、限制權力的制度要求,也充分注意執法、司法實踐的反饋,不斷健全和完善反腐制度。(田享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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