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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請組織申報2014年西部地區創新能力建設專項的通知

2014-06-16 14:12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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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請組織申報
2014年西部地區創新能力建設專項的通知
發改辦高技[2014]1357號

內蒙古自治區、廣西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自治區、新疆自治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落實《“十二五”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規劃》(國發[2013]4號)和《加強區域産業創新基礎能力建設工作指導意見》(發改高技[2010]2455號),進一步提升西部地區産業創新能力,我委將組織開展2014年西部地區創新能力建設專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條件

(一)已認定為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並已獲得所在省市區財政資金支持,且未獲得過本專項支持。

(二)項目符合有關規劃和相關産業政策,特色突出,對所在行業和區域發展具有較強的輻射帶動作用。

(三)項目已經相關主管部門備案或核準,建設條件基本具備。

(四)項目所在的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需至少與1家同行業或産業上下游相關的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創新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圍繞本領域關鍵共性技術問題,建立長久合作共建機制,以構建創新網絡。

二、項目申報要求

請你們組織相關項目單位,編寫建設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具體格式可參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實驗室資金申請報告)、填寫項目申請表,開展專家論證,在擇優的基礎上,每個省(區)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向我委申報不超過2個項目,並請於8月31日前將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附專家論證意見)和項目申請表報送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國家資金補助項目申請表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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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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