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1日以來,吉林省強力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激發民間資本活力。3月至6月,新登記市場主體10.6萬戶,新增註冊資本(金)911億元,分別同比增長23%和75%。上圖為市民在吉林省政府政務大廳辦理企業經營許可證。新華社記者 林宏攝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關鍵之一就是要讓市場主體多起來、活起來。只有通過依法培育壯大多元化、多層次的市場主體,才能有效實現社會財富的積累。 長期以來,我國高度重視通過法律保障市場主體之間的公平、有序競爭,目前已制定60多部經濟法律和一批與之相關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在不同階段、不同領域發揮了積極作用 加快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1元錢,也可以註冊公司當老闆。從今年3月1日起,這個創業者曾經可望而不可即的夢想,真的成為了現實。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正案,這是公司法自1993年頒布以來的又一次重大修改。修改後的公司法規定,除65種特殊類型公司之外,其餘的均可實現“1元註冊”。 眾所週知,市場經濟的發展,離不開各類市場主體,而市場主體的數量多少、規模大小、結構優劣,直接決定了一個國家和地區的經濟實力和競爭力。設立公司最後一道資金門檻的拆除,讓全民擁有了平等參與市場的權利,各類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的活力得到激發。 “今年上半年,我國市場主體穩步發展,特別是3月1日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實施以來,新登記註冊市場主體快速增長。”國家工商總局新聞發言人于法昌説。 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實有各類市場主體6413.83萬戶,比上年同期增長14.01%,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7.14個百分點,註冊資本(金)總額115.05萬億元,同比增長23.76%。註冊登記制度改革後,平均每天新登記企業數量由去年的6900戶增加到1.05萬戶。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關鍵之一就是要讓市場主體多起來、活起來。只有通過培育、壯大多元化、多層次的市場主體,才能有效實現社會財富的積累。 專家表示,取消註冊資本最低額限制、改實繳登記制為認繳登記制、取消驗資程序等一系列舉措,順應了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改革的要求,對於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帶動就業與新興生産力發展、促進小微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成長,起到了強有力的推動作用。 建設公平公正市場環境 近來,我國政府依法查處了一批反壟斷案件,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它們中既有與老百姓息息相關的上海金價案、洋奶粉案,也有涉及高科技領域的高通案、微軟案;既涉及奔馳、奧迪這樣的跨國巨頭,也有五糧液、茅臺這樣的本土企業。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曾多次表示,反壟斷的根本目的在於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反壟斷執法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 事實上,依法加強反壟斷執法正是轉變政府職能、依法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舉措。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各類市場主體擁有平等的地位,但市場主體的自我治理並非都有效。這就需要在法律的授權、規範和保障下,通過外部力量的介入來創造平等交易的條件。 我國政府高度重視通過法律保障市場主體之間的公平、有序競爭。目前,我國已制定60多部經濟法律和一批與之相關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在不同階段、不同領域發揮了積極作用。 比如,1999年頒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不僅實現了合同法的統一,而且對合同的訂立、約束力、解釋等做出明確規定,對倡導重契約講信用、規範市場主體行為産生了重大影響。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是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有效維護了經營者公平競爭的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則明確國家實行並逐步完善宏觀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對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和限制市場競爭的經營者集中等壟斷行為作了禁止性規定。 隨著我國市場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它們在規範市場公平的同時,也進一步規範了公權力的運行。建設法治國家,必須清晰界定政府職權、職責和活動範圍,嚴格規範政府行為程序,唯此方能真正實現“法無授權不可為”。 激發億萬市場主體活力 今後,企業或個體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時將不再分別辦手續,“一窗受理,一表填報,並聯審批,統一發證”的“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有望讓企業更便捷地領到“身份證”、更順暢地辦理“資格證”。 “我們正在探索的‘三證合一’制度,將最大程度地實現便利化,營造寬鬆平等的準入環境。”在日前召開的第三屆工商行政管理創新發展高層研討會上,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説。此前,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等部門先後推出了“三個一”通關、口岸“單一窗口”等創新舉措,深受廣大企業的歡迎。 市場主體是推動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而不斷完善的市場經濟法律制度,正激發出億萬市場主體的活力。實踐證明,中國經濟取得的巨大成就,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市場法治的保駕護航,未來中國經濟的穩健發展,更離不開對市場法治的強化與提升。正如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所言,通過法治來保障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可以全面釋放市場活力、社會資本活力和創業創新活力,推動中國經濟邁向新高度。 事變則法移,法相宜則事有成。隨著中國經濟步入發展“新常態”,包括市場監管、互聯網、房産稅等在內的相關立法有望加快,證券法、行政許可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將得到修訂和完善。有理由相信,在依法治國的方略下,“三期疊加”下的中國經濟將迎來新的發展紅利。(記者 顧 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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