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2月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加大對農村金融的稅收支持,助力“三農”改革發展。這不僅對農村金融機構是個利好,而且對低收入農戶也是一泓甘泉。 “貸款難”一直是制約農業現代化的頑疾。這固然跟農戶信用意識淡薄,土地的集體所有造成宅基地、房屋、農田等農戶最大的資産不能抵押有關,但更為重要的是金融機構不是慈善機構,它的商業屬性決定了它的趨利性。而農業自身先天不足,投入産出不對等、投資回報率低、抵禦風險的能力弱,很容易因信貸關係轉嫁給金融機構;再加上農戶貸款面廣、額小、工作量大,使得農村金融業成本高、收益低、風險大,自然也就缺乏內在動力。 會議決定,將已經執行到期的政策延長,即把“對金融機構不超過5萬元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按90%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規定延長至2016年12月31日。這是對農村金融機構的經濟鼓勵,也是一種政策支持,有利於調動金融機構向農戶貸款的積極性。 同樣延期的還有一項政策:對保險公司開展種植業、養殖業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按90%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擴大對農戶的保險保障和服務。這項政策具有較強的針對性,熟悉農村的人不難發現,種植業、養殖業,尤其是這方面的創業,風險很高,一場惡劣天氣、一種莫名病害都有可能導致血本無歸,一敗塗地。保險業務的開展能有效規避風險,保障農戶收入,也給農村金融機構吃了一顆定心丸。 此外,會議還針對農戶貸款需求主要集中在5萬元到10萬元的情況,將享受稅收優惠的農戶小額貸款限額從5萬元提高到10萬元,並把對縣域農村金融機構保險業收入減按3%徵收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延長至2016年底。 細細尋繹,這些政策的最終指向只有一個——農戶:調動金融機構向農戶貸款的積極性、擴大保險公司對農戶的保險保障和服務、提高農戶的貸款限額等,都是增強金融支持“三農”發展動力、強化糧食安全保障、提高農民收入、加快結構調整、推進農業現代化的必然選擇。 會議所作出的決定,充分體現“三農”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然而“三農”之核心是農民,是農戶。只有農戶致富的門路寬廣了,農戶的收入增加了,農戶的能力提高了,農戶的生活美滿了,國家糧食安全的保障、農業現代化的實現、農村的和諧穩定才有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和群眾根基,稅收政策也才能達到“四兩撥千斤”的功效。(劉紅色)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