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的並軌改革方案已經正式發佈。把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置於同一個養老保險制度框架內,一定意義上實現了制度公平、標準公平和權利公平,也意味著我們向健全完善統一公平公正的社會保險制度邁出了重要一步。這是繼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後,在收入分配領域和幹部人事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動作,有利於帶動其他相關配套改革,具有重要意義。 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近年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面建立起來,覆蓋了全國8.3億多人,只有50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游離在這一制度之外,成為全覆蓋的“短板”和“孤島”。並且,養老金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中各自獨立運行、缺少對接方式,養老待遇又有很大差異,必然會限制人才流動,降低了市場配置要素的效率。 養老保險並軌改革勢在必行。從方案中可以看到,其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一個統一”,是指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統一實行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按照多繳多得原則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五個同步”,即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國範圍同步實施。同時也要看到,在實際的操作中,還有許多工作要做細做實做到位。比如公共部門的老人、中人、新人並軌分別適用怎樣的政策?如何繳費?退休金如何計發?各地財政收入水平差異較大,如何協調才能減少不同地區所需的資金落差?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如何同步進行?解決這些問題,需要一個過程,更需要有具體操作標準,從制度和機制上有效化解多年積累的“雙軌制”矛盾。 這是一場事關數千萬人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既要堅定不移,又得統籌規劃、合理安排、穩妥推進。在發佈改革方案後,有關部門和媒體應當深入細緻地進行宣傳解讀,及時跟蹤督導改革進程,更加注重暢通社會反饋渠道,使廣大人民群眾擁有更加充分的知情權,以更高的熱情參與到改革的進程當中來。(經濟日報評論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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