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月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2014年全國兩會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彙報,完善公共決策吸納民意機制;部署改革政府投資管理方式和轉變職能,便利投資創業、規範市場秩序;討論通過報請全國人大授權在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2月6日 中國政府網) “要在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底線的前提下,選擇一些地區開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2月6日的常務會議,把農村土地改革的三條底線再度強調和羅列。這也是延續著全面深化改革中關於農村篇的精神引領。 土地公有制是我國土地制度的核心,也是我國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土地立法的基礎。中國有約佔全球23%左右的人口,而只有約7%的耕地面積。毫無疑問,土地在中國是一種人多地少的稀缺資源,而且還是最重要的公有資産。因為稀缺,導致需要政府主導提供制度保障,合理調控土地開發利用規模,有序推進現代化進程。所以,農村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以及探索土地價值的實現,都需要在公有制的基礎上實行,否則就囿成淩空蹈虛。 耕地紅線不突破,這直接對應到中國的糧食安全問題。以糧安天下,這是每個國家治國理政的最基本道理。在今年剛剛公佈的1號文件中,首當其衝的仍是糧食安全。包括永久農田劃定、高標準農田建設、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等,都是在耕地紅線的底線上方才能被提及。缺少耕地紅線的有效支撐,主要農産品自給水平、合理安排農業産業發展,乃至於農村土地改革都無從説起。 現在有很多農民進城務工,但就本意上説,土地依然是農民生存的最後一道保障線,也是他們情愫寄託的洼地。在農村土地改革的一系列工作中,是無法回避保障農民利益這個大抓手。在本次常務會議中,提到“明確土地徵收要綜合考慮土地用途和區位、經濟發展水平、人均收入等,合理確定補償標準,妥善安排被徵地農民住房和社會保障。”顯然,讓農民分享到土地改革的紅利,把農民利益具體化,以此産生根深蒂固的安全感,是農村土地改革的應有之義。 在“三條底線”都明確的大前提下,改革才能穩好開局。此次常務會議提及“允許符合條件的存量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入股,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同等入市、同權同價;下放宅基地審批權,使用存量建設用地的由鄉鎮審批,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由縣級審批。”佈局思維是為慎重穩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並希翼新一輪局面的打開。 需要特別説明的是,農村土地入市是有嚴格的限制條件,關鍵詞就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經營性用地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三大類,只有經營性用地能入市。條件的前置,是把好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兩道關卡,從而把土地改革的利好做到合理化和最大化。(呂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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