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報告措辭調整 透露中央港澳政策三大信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3-05 20:00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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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5日在北京發表政府工作報告,透露中央政府港澳政策的三大信號。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港澳部分比去年篇幅有所增加,從去年156字增至今年的192字。分析報告措辭的變化,至少顯示以下信號。

  信號一:中央政府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不動搖。

  去年的政府工作報告與前年相比,在“一國兩制”後無“‘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表述,引起港媒高度關注,猜度中央政府是否不再堅持“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當時,多位委員代表指出,“一國兩制”涵蓋範圍廣,本身即包含“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含義,不能説明中央政策有變化。

  國家主席習近平、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等國家領導人去年十余次會見港澳特首及代表團,反復重申中央將繼續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為港澳帶來信心,注入強心針。

  在今年的報告中,重新將“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列入,顯示中央政府堅持“一國兩制”方針不動搖,港澳繼續享有高度自治不變。

  事實上,貫徹“一國兩制”不僅是中央層面的要求,亦對港澳提出要求。香港特首梁振英在今年的《施政報告》指出,不少人“一國兩制”的認識上仍有偏差。來京出席兩會的多數港區代表委員也強調,港人需要增進對“一國兩制”的認知。

  為此,在中央堅持“一國兩制”方針不動搖的情況下,如何不斷開創“一國兩制”新局面,需中央及港澳各界共同努力。

  信號二:中央政府更加注重依法治港、依法治澳。

  與去年相比,今年報告以“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替代“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此變化顯示,中央不僅要求港澳落實基本法,亦將憲法列入港澳需遵守的範圍;不僅要求“全面準確落實”,更要“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

  今年報告顯現中央強調憲法在香港的地位。全國政協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曾指出,憲法是國家制定港澳基本法的依據,和基本法共同構成港澳的憲制基礎;但基本法不是憲法,不應也無法取代憲法的至尊地位。為此,香港不僅需遵守基本法,也應承擔遵從和維護憲法的義務。

  去年,香港發生為期70余天的違法“佔中”,令香港的核心價值“法治”遭受衝擊,令各方擔憂。

  當前,香港亦面臨政改的關鍵抉擇。是否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依法推進民主,關係到香港能否落實普選及長治久安。

  可見,下一步,能否“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對香港而言至為關鍵。

  信號三:更加強調發揮港澳在國家發展進程中的作用,實現港澳長期繁榮穩定。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特別強調,“繼續發揮香港、澳門在國家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的特殊作用”。

  近幾十年來,港澳一直充當國家對外交往的重要窗口,為國家改革開放發揮突出貢獻。去年,內地提出“一帶一路”、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增設自貿區等系列重大經濟發展戰略。港澳在對外交往、貿易、金融、專業服務等領域具有優勢,亦背靠內地,參與內地發展進程,具備“天時地利人和”。港澳代表委員和港澳特區政府均高度關注正在制定的國家“十三五規劃”,希望在規劃綱要中,港澳能單獨成章,讓港澳有機會搭乘內地發展的“高速列車”,

  報告亦顯示,中央政府對港澳的期望從去年的“實現更好發展”,變為“保持長期繁榮穩定”。此措辭變化彰顯中央對港澳抱有更大期待。港澳不能僅關注一時發展,更要立足於長遠,力爭保持長期的繁榮穩定。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強調繼續發揮港澳的特殊作用,與港澳希望發揮更大作用,可謂不謀而合。若兩地進一步優勢互補,協同發展,勢能實現“國家好、港澳好”的局面。(記者 石龍洪)

責任編輯: 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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